你喜欢喝外面的饮料吗?你知道他们都是怎么做成的吗?我们来看一网红饮品是怎么制作而成的,看完之后你必定感到惊讶不敢喝。据最新消息称,有记者揭开网红饮品内幕曝光,消息一经曝光引起无数人吃围观。网红饮料内幕居然比刷锅水还脏,太恶心了。
揭开网红饮品内幕网红甜品店频频“东窗事发”,究竟是何原因在作祟?知道这些真相的你,还愿意在饮品店购买“鲜”榨果汁吗?
有媒体记者近日卧底某饮品店发现,一杯杯光亮可口的鲜榨果汁背后,真相却令人咋舌!手挤茶包、变质水果、隔夜茶饮,造就一杯“鲜榨”果汁
据北京电视台报道,调查视频中,饮品店的店员正在徒手挤茶包,一边挤一边说,“我自己都觉得好恶心”。当我们喝茶饮时,或许不敢想象,这些茶饮居然是店员的“洗手水”。
除了手挤茶包之外,视频中的店员还将未经清洗的蓝莓直接丢进了榨汁机,甚至将变质的水果,切掉坏块后继续榨汁。
当潜伏店内的记者指出榨汁的芒果已经变质时,店员则称,“能吃,它没有坏掉的味道”。然而,在店内的显眼位置,几盒新鲜饱满的芒果与榨汁所用的变质芒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新鲜芒果显然只是店内的“摆设”,目的是营造出“鲜榨”果汁的假象。
记者卧底饮品店时还发现,很多当天没有卖出去的饮品、切好的水果杯会被放进冰箱,第二天再拿出来“二次销售”。当我们看到桌面上琳琅满目的“鲜果杯”时,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那一杯,会不会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隔夜货”。
无独有偶,今年1至3月份,浙江台州黄岩区市监局开展了全区奶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奶茶店开展地毯式排查,有不少知名奶茶店被曝出问题。截至4月25日,此次行动共检查200家奶茶店,责令整改117家,有19家因涉嫌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已立案。
据浙江新闻网报道,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进行食品生产销售,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行为,以上违法店铺已被行政立案,将面临行政处罚。奶茶店的卫生问题一直是奶茶行业不容忽视的顽疾。
有媒体记者曾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薡茶奶茶店暗访90天发现,这家紧靠CBD的台湾奶茶店的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存在制作工具不消毒、茶壶与拖把放在一个水池内、奶精与垃圾放置在一起、珍珠降温直接用自来水清洗等问题。
虽然卫生差劲,但这家奶茶店的生意却还不错。据法制日报报道,该店每天的奶茶销量有近百杯,营业额可达千元左右。
一杯饮品的市场价在15-40元不等,当你知道你手中价格不菲的鲜榨果汁,有可能是在冷库中存放了一年的滞销水果时,你还愿意花高价购买它吗?
网红店铺是非多?食品安全无小事
此次网红饮品店的曝光虽然让人震惊,但网红食品“东窗事发”并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7年五月份,杭州文三路上天天排长队的“一点点”网红奶茶店就曾被查封。
据杭州网报道,5月10日下午,由西溪街道牵头西溪市场监管所及派出所、城管执法中队等多部门联合,分段、分批、分类对文三路沿街商铺开展综合整治。
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位于文三路111号的“一点点”奶茶店无法出示营业执照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随后局执法人员当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该店负责人杨先生随后配合执法人员现场关停了商铺。
这家一点点奶茶原本在网络平台提供外卖业务,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已抄告相关网络平台,对该网络店铺的商品作先行下架处理。
前段时间,网红甜品店也惨遭扒皮。一家名为“盒子实验室”的淘宝店铺在淘宝平台售卖盒子蛋糕,因被各大博主疯狂安利,这家蛋糕店每月的销量高达上万个。
但就在4月18日,有网友称吃了该店铺的蛋糕后拉肚子,该网友还发现,该店铺发货地在南京,但是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写的地址却在成都,质疑该店上传假证、超范围经营。
接到举报之后,淘宝官方决定对盒子实验室封店。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息后,对盒子实验室展开了立案调查。
4月27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官方微博发布了“关于‘盒子实验室’初步调查情况的通报”。“通报”中披露该店经营许可证真实,但范围并不包括制售糕点,已依法责令其停止经营行为。如今,淘宝店铺已搜索不到“盒子实验室”的相关信息。
有时候,网友们对网红所推荐的产品,或者购买量、信誉度较高的店铺往往较为信任,可能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所疏忽。然而,食品安全与其他产品不同,一旦我们食用了不合规范的食品,对身体带来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冯双庆教授在接受北京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有些用来制作饮品的水果的香味比较浓烈,当其局部变质时很难品尝到异味。但是当水果严重变质时,即使闻不出异味也不能再食用了。
“如今甜品、饮品的制作原料营养比较丰富,含有较多的糖、氨基酸,很容易滋生细菌。一经隔夜、变质,问题是很大的。夏天吃了容易腹泻,也会引发不同程度的肠胃疾病。”冯双庆说。
食品质量有问题?维权意识不能少
即使购买食品时应仔细挑选商家和产品,有些“意外”还是难以避免的。若一不小心中了劣质食品的枪,你能做的不只是及时就医、举报不良商家,还能要求不良商家赔偿损失,并索取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网红饮品惊人内幕曝光,不看不知道一看真的吓人一跳,网红饮料就是这样制成的,你还敢买吗?为了赚钱,商家竟然做出伤天害理之事,心太黑了。特别是卫生问题,简直令人触目惊心,希望有关部门要提高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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