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考成法其实说起来很简单,“比如一个知府,每年开初就把要完成的工作一一列明,抄录成册,自己留一份,张居正那里留一份,到了年底一对,如果发现哪件事情你没做,那就恭喜你了,收拾东西准备去县城吧。如果你到了县城依然如此,对你的处分也依然如此,直到捆被子滚蛋为止。”(声明:引用明月原文,版权归明月所有) 张大人的考成法,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讲就是实行年度考核,年初的时候制定当年的绩效目标,年终的时候对年度绩效目标进行总结,凡是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即绩效评估不合格的,一律降职处理。这完全符合我们现在的绩效管理理论啊。 而且,最难得的是,虽然张大人生在比我们今天更加注重人情的古代,但是张大人在执行考成法
张居正与考成法及其启示 与历史上的商鞅变法、桑弘羊变法、王安石变法等几次重大改革相比,我个人认为,发生在明神宗万历年问的张居正变法,是改革范围最广,收效最好的一次,而造成这种结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张居正首先进行的是政治体制的改革,这为以后实行一条鞭法等经济改革提供了组织保障。张居正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就是考成法。 万历元年六月,张居正上疏请求实行考成法。所谓考成法,就是加大对官员的监管力度,督促一切政务的进行。具体方案是在各衙门分置三本账簿,一本是底册,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 把其中例行公事无须查考的剔除之后,其余项目再列成两本同样的账簿:一本送各科备注,完成一件
“考成法”的考,就是考察、考核,成,就是成效、绩效,考核结果与官员的升迁明确挂钩。主要目的就是对官吏实行“随时考成”,“以责吏治”。考成法的主要办法是:一是“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办事的先后顺序和完成期限;二是在各衙门分置三本账簿,一本按月记载一切发文、收文、计划、章程,作为底本。月末复制两本账簿。其中一本送各科备注,到月终时将实行了的事注销。另一本则送内阁查考;三是实行层层的督察制度,“抚、按稽迟者,部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容隐欺蔽者,阁臣举之。”(《明通鉴》卷六十六)。通过内阁控制六科,六科监察部、院(都察院),六部督察各地方官,以此预防吏治腐
实际应用就是现在的绩效考核,奖金啊,基本工资啊。。。 上班的人都知道
肯定是有意义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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