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成法”的考,就是考察、考核,成,就是成效、绩效,考核结果与官员的升迁明确挂钩.主要目的就是对官吏实行“随时考成”,“以责吏治”。
考成法的主要办法是:
一是“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办事的先后顺序和完成期限。
二是在各衙门分置三本账簿,一本按月记载一切发文、收文、计划、章程,作为底本.月末复制两本账簿.其中一本送各科备注,到月终时将实行了的事注销.另一本则送内阁查考。
三是实行层层的督察制度,“抚、按稽迟者,部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容隐欺蔽者,阁臣举之.”(《明通鉴》卷六十六)。
张居正的考成法对今天的廉政建设启示有三:
第一、要注重考核工作实效,提高效率。
中国历史有一个怪圈,那就是每一个王朝都往往在走入巅峰阶段后,立即由盛而衰,无法长期保持这种盛世的局面。其中原因很多,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当一个社会承平日久后总是会漫逸出只重形式不重实效的浮夸风气,于是官场中欺上瞒下,伪报虚报的现象滋生蔓延,政令往往成为一纸空文,考成法正是针对这一弊病而采取的对策,通过“月考、岁籍”的方法促使官员们言行如一,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这对我们今天也是很好的借鉴。
第二、要注重上下级相互监督,完善层层督察与监察制度。
内阁控制六科,六科督察六部,六部督察地方藩、臬等司及抚按官,再以两司督察府州县官,是张居正的考成体系的构架,其体系中最巧妙之处在于利用六科监察六部,用品级低的官员监督高官,甚至弹劾高官,这本是明代的传统,明代这一点上做得很多,绝非形式,值得我们学习。
在明代的各种史料中,朝廷要员被言官弹劾而辞官致仕的比比皆是.如嘉靖后期权相严嵩就是被御史邹应龙弹劾而致仕的.明代的监察制度相当完善,除设六科之外还有专门的监察机构——都察院,这是与我们今天所提倡的司法与监察独立于政治之外的精神相一致的.
第三、要注重对己有制度的推陈出新,抓好贯彻落实。
张居正是一位十分讲究遵从祖制的政治家.他采取的很多措施,诸如焚毁书院、整饬边防,甚至一条鞭法等改革都是尊祖制而行的,而考成法一定程度上也是继承了《大明会典》的很多内容.在他请定考成的奏疏中用大段的文字说明他的考成法是尊祖制的,原来《大明会典》中已有类似考成法的内容.张居正重新拿出这些已有的祖制,希望“自今伊始,申明旧章”,并加以推陈出新,严格地贯彻落实。
我们可以说他的考成法是对祖制的继承,但却是在它已经被人们遗忘的时候拿出来,添加以符合时代的内容,所以我们更可以说这是一种创新.推陈方可出新,我国五千年的文明应当被今天的人们重视,对廉政建设来说,传统文化的海洋中也会有很多值得我们重拾利用的瑰宝。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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