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4号《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清泉源的奖金制度明显吻合上述行为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申请成为直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中国境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而清泉源公司成立到现在才3年);直销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而清泉源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00万元)。
传销是营销的一种,分合法和非法。
合法传销的是基于稳健体制,基于有等值优质产品上的传递营销方法。
而非法的传销是没有正规的公司,有质次价高或根本没有产品,拉人头为主的营销圈钱方式。
而清泉源是不是传销你自己去判断了。清泉源是后期很后期出来的一间直销公司,名堂较多。但无法判断了。
产品和服务是幌子,实际盈利模式靠拉人头,靠新加入的人的钱付前面人的钱的的就是非法人专销
另外关于非法人专销的法律法规,现在有更上位的刑法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四、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产品为副,拉人为主,哪个公司要那么多关吃饭不干活搞宣传的人啊
就是骗子公司传销公司,靠拉人头拿钱的骗子公司,说什么不控制人,来去自由,不卖产品,不是金字塔,给国家西部开发做贡献,都是骗人的低级的洗脑,最终你要考拉人头来拿钱,拉不到人你就没钱拿,500多万的诱惑也变成泡影了,千万不要上当
你好,
传销是连环骗局,是用馅饼掩盖着的陷阱。
对于传销,最好的办法就是当场报警,由警方捣毁传销窝点,解救受害人。建议你报警。
标签:传销,清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