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分级标准【儿童心功能分级标准】Ⅰ级:患儿体力活动不受限制。Ⅱ级:较重劳动时,患儿出现症状。Ⅲ级:轻劳动时即有明显症状,活动明显受限。Ⅳ级:在休息状态往往即有呼吸困难,肝脏肿大,完全丧失劳动力。
【婴儿心功能分级标准】0级:无心衰表现。Ⅰ级:即轻度心衰。指征为每次哺乳量<105ml,或哺乳时间需30分钟以上,呼吸困难,心率150次/分,可有奔马律,肝脏肿大达肋下2cm。
Ⅱ级:即中度心衰。指征为每次哺乳量<90ml,或哺乳时间需40分钟以上,呼吸>60次/分,呼吸形式异常,心率>160次/分,肝肿大达肋下2~3cm,有奔马律。
Ⅲ级:即重度心衰。指征为每次哺乳<75ml,或哺乳时间需40分钟以上,呼吸>60次/分,呼吸形式异常,心率>170次/分,有奔马律,肝肿大达肋下3cm以上,并有末梢灌注不良。
【成人心功能的分级】Ⅰ级:病人可自由活动,在从事一般的体力活动时无心悸、气短、呼吸困难、疲劳与心绞痛。
Ⅱ级:病人的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从事一般的体力活动时即可出现心悸、气短、呼吸困难、疲劳、心绞痛等症状。
Ⅲ级:病人的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在轻微的体力活动时就出现心悸、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Ⅳ级:病人不能做任何体力活动,即使在休息时也有心悸、气短、呼吸困难或心绞痛等症状,并出现心功能不全的体征。根据心功能的分级可适当决定病人的活动量。在心功能Ⅰ级时,不限制一般的体力活动,但必须避免重体力活动。在心功能Ⅱ级时就要中度限制一般体力活动,避免比较强的运动。在心功能Ⅲ级时,严格限制一般的体力活动。在心功能Ⅳ级时,就要绝对卧床休息。但必须坚持动静结合,这样既可避免因长期卧床或静止不动引起的血栓性静脉炎,又可增加心肌侧支循环的代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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