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分别对两家公司开展了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经查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变更事项管理规定、违规留存银行卡敏感信息、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完整保存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存在消极配合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情况。
付临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违反收单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落实商户现场检查制度、违反风险监测管理相关规定、违反收单结算账户设置管理规定等违规问题。
综合考虑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卡友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92万元,并处罚款约2490万元,合计处罚金额约2582万元;对付临门公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147万元,并处罚款约745万元,合计处罚金额约892万元。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严重违规区域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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