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小程序免费学习省考和公基课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6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30名(镇原中学15名、镇原二中10名、镇原职专5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5名(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5名,镇原县妇幼保健院2名,镇原县疾控中心2名,乡镇卫生院6名),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1名。 具体要求详见《镇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扫码获取岗位表和报名表
二、引进对象
(一)教育事业单位30名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二)医疗卫生事业单位15名
县、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为全日制本科(二本院校)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和专升本等毕业生);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引进的医学类专业院校临床医学类专业人员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高职院校、网络大学等毕业生)。
(三)镇原县微波调频电视转播台1名
“985”“211”院校或“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和本科专业一致)。
扫码获取岗位表和报名表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镇原县工作;
4.专科、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民办院校、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
(9)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镇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szy.gov.cn)、庆阳市人民政府网、庆阳市人社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法: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高校现场报名点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
1.教育类
2.医学类
3.微波调频台
扫码获取岗位表和报名表
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在公告附件中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镇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每人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的学历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相关专业技术或从业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照4张;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的《镇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附件3)、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院校加盖公章)各1份。网络报名人员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版上传至用人单位联系人邮箱。所有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伪造、冒用有关证件及材料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发布的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笔试。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人员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大于1:10时,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小于等于1:10时,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五)面试。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引进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与免笔试人员一起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划定面试合格线,低于70分者不予以聘用。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教育事业单位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专业技能、岗位匹配性、语言表达等情况。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处理问题、岗位知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所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免笔试者面试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对于取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优先引进。
(六)资格复审。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身份证、毕业证(含教育部在线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交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其中已落实工作岗位的拟引进人员,需提供与就业报到证就业单位一致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如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资料收齐后,及时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八)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校(单位)表现、专业素质、实践能力等情况,并按相关要求审核人事(学籍)档案等,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对于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镇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sz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十)聘用。对确定引进的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通过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落实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拟聘用的公费师范生要承诺履约连续任教不得低于6年,其他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连续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
五、优惠政策
对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在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的同时,一年试用期满后按不同类别和学历层次给予相应优惠政策。
1.教育人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 每人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 ;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 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 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985”“211”和“双一流”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本以上师范院校师范专业、音体美专业院校音体美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 在我县签约任教5以上的给予15万元的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
2.医疗卫生人才:对引进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 20万元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 ;对引进的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医学类全日制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 15万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对引进的二本以上其他全日制医学类本科生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
3.其他行业领域人才:“985”“211”和“双一流”大学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于“双一流”高校),签约5年以上的给予 10万元住房补贴 ,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 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三)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引进工作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引进工作秩序的,除现场取消报考资格外,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凡与应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镇原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联系电话:
中共镇原县委组织部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9日
标签:庆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