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新政策的影响
辽宁省预计每年多出生4万人
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推行计划生育政策40多年来,辽宁全省累计少出生人口2400多万人,创造了长达40年的“人口红利期”。 2014年3月28日,我省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37480对单独夫妇申请生育二孩,并审批通过。统计部门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末全省总人口4391.4万人,2014年出生人口28.5万人,出生率6.49%。;人口自然增长1.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结束了2011年以来连续三年的负增长,2014年回升 为0.26%。
目前,辽宁省“全面二孩”政策目标人群为179.8万人,其中40岁以下占31%,40岁以上占69%。根据2015年辽宁省生育状况和生育意愿抽样调查,目标人群中有12.8%打算再要孩子,80.3%不打算再要孩子,6.9%还没想好。预测可能增加的出生人口数量在23万人至35万人之间,每年多出生人口4万人左右。辽宁省出生人口预计相对峰值将在2018年达到34万人左右,2019年以后随着生育旺盛期妇女数减少,出生人口数量将逐步回落。
再生条件
(1)、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2)、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3)、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4)、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婚假产假
普遍增加婚假7天,产假60天
修改后的《条例》保留 了婚假待遇,将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将增加产假60日的奖励对象由原来的晚育职工扩大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也就是说,辽宁凡依法登记的夫妻,均可享10天婚假;无论是一孩、二孩,还是再生育三孩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均可享受基础产假158天的待遇及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推荐阅读:二孩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因为是二孩政策,故第一胎为多孩时,不可生第二胎。
2011年11月,中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2021年5月11日,国新办就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举行发布会,“二孩”生育率明显提升。
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人口计生法自2002年施行以来,于2015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进行了修改。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增长过快,而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之前,以独生子女政策为核心内容的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严格推行。其间略有微调,如放开“双独二胎”(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及部分省份农村地区实施的“一孩半”政策(第一个孩子为女孩,可生育第二个孩子)等。
一 是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 是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PS:生育保险分为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两个部分,连续缴费满十个月的,可以享受到生育医疗费和生育生活津贴,不满十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只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不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待遇。简单的说生孩子之前缴满10个月除了报销医院的的医疗费还有生育津贴可拿,不满10个月的只能报销医疗费
啥也没有啊,孩子生了告诉啥政策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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