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共享单车上市后关于各种问题陆续出现,停车难、无序停车等等。为了能更好的让共享单车的健康发展,近日,北京共享单车新政出台,明确规定共享企业不得向12岁儿童提供服务,以及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共享单车新政出台不发展电动车。
共享单车新政正式出台日前,北京共享单车新政出台。本市将对共享单车进行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同时明确禁止企业向未满12周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企业应为承租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新政首次明确提出不得设置商业广告。
北京共享单车新政正式出台
市交通委运输局负责人介绍,新政为鼓励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对共享自行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企业无序投放、承租人无序停放、押金缺少监管、集中停放区车位不足、承租人侵占藏匿、破坏车辆等问题开出富有针对性的药方,将有力推动共享自行车有序发展。
共享单车调控新政出台同时,北京市交通部门正在根据《指导意见》精神,会同各委办局、各区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共享自行车企业,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和《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这两个文件将于近期公布。
其中,《共享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将对共享自行车车辆标准、企业运营和政府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安全等进行全面规范;《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将明确本市自行车停放区的设置要求、设置形式和设施标准。
总量调控对车辆投放实行动态平衡
据最新统计,全市已有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投放运营车辆达235万辆。为规范车辆投放秩序,《指导意见》提出企业要在本市工商注册,并向注册地和投放区主管部门报备,投放规模要与市民短距离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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