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有效避免浪费,而且显得非常不人性化。
不好吃的东西,吃下去可能会吐出来。不好吃才会被倒掉,不好吃硬吃下去,生理受不了,吐了的话,浪费更严重。在开除员工之前,食堂是否应该先检讨一下,自己做的食物究竟好不好吃,饭菜的质量是否过关。
我曾经就在食堂吃到了隔夜的菜,闻着味道有点怪就没有吃倒掉了。而另一个比较节俭的同事吃下去之后,第二天急性肠胃炎,花了几百块……
如果按照倒掉3次就被开除,可能我在公司食堂吃的饭已经可以让我离职很多次了。
根据实际需要打饭,而不是人均份量。很多食堂在打饭的时候,就是按照价格来的,反正一个人的标准就是两菜两肉,那我就把份量打给你,至于你喜不喜欢吃,能不能吃下去,吃不吃得完,就不是我需要考虑的事情了。
于是女同事往往都是吃不完,而部分男同事则吃不饱……这才是实际上的浪费,需要改进的也是这样的环节,而不是强制员工去吃。让员工的时候,跟食堂的打菜师傅说明一下大致的份量,尽量做到自己能够吃完又能够吃饱,这样才是更为合理的方案。
公司出发点是好事,但是要“干人事”。其实很多公司在推动新规定的时候,目的是好的,比如“倒掉3次午餐将被开除”这样的规定,目的是避免员工浪费粮食,这样的目的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样的规定在执行中可能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制定规定的人可能没有实际考虑过。
当然,也可能是制定规则的人,每天都有食堂给开小灶,所以他们根本无法理解员工为什么要倒掉午餐,以至于规定出来之后,得到的是骂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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