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和公务员是一个概念,民警是公务员的一种,教师是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辅警是非编聘用制合同人员,属于公益岗,三种岗位按照各自体系管理,执行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对于兼职也有不同的界定。
第一,包括民警在内的公务员在法理上肯定不能违规兼职,包括摆地摊。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界定了公务员不得从事的十八种行为,其中第十六条就是这样描述的:公务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由此可见,公务员是不能参与营利性活动,摆地摊属于营利性活动之一,公务员自然不能从事。而对事业编制人员,2012年出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也非常明确,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这意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也不能摆地摊,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分。
第二,辅警不属于在编人员,在工作之余可以利用个人时间从事兼职,包括摆地摊。前提只要不影响工作即可。但如果从事与工作相冲突,或者存在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谋利的兼职行为,按照规定也是不被允许的。这在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时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一般是有约定的。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允许兼职,从事违规营利行为,更不能在企业兼职获取报酬,但是利用业余时间从事文字创作、写书、送外卖或开滴滴等不算违规,不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必须向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报备。对于这些行为,此前纪检监察部门已予以明确。
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虽然不能违规兼职,但是按照国务院印发的关于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有关规定,可以停薪留职到单位下属企业兼职或者从事其他创业活动,三年内保留事业编制。也就是说,事业编制人员如果要从事摆地摊等兼职行为,原则上正常在岗时不得从事,但如果办理了停薪留职,作为创业行为是不受限制的。
具有正式编制的民警属于公务员系统, 所以问题当中涉及到三类人员:公务员、辅警(聘用制警察)以及教师。下面对这三类人员进行一一解答:
《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不得从事的行为具有明确规定;摆地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警察分为有编制的民警和聘用制警察,其中有编制的警察属于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并于2019年6月1日实施的对我国公务员的权利、义务、奖惩等有相对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务员法》第59条第十六款规定,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同时,公务员中,作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还要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相关党内规定,禁止党员干部违规参与营利活动或在企业和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特别要留意的是,对于公务员禁止从事的经济行为方面,2019年的新《公务员法》特别修订了相关规定,加了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限制。
但是,以上规定要深刻把握立法要义,并不是禁止公务员和党员干部一切经济活动和行为,相关纪律和法规作出此类规定主要是避免公务员通过手中的权利直接或间接去谋取私人利益,主要禁止的是“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党员干部违规参与营利活动”。
对于上述规定,公务员在实际生活中从事了某种经济行为,要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非违反有关规定或出于生计问题在下班时间从事的一些经济行为,并不在立法禁止范围内。通常我国基层公务员,县级以下乡镇公务员等工资福利待遇并不是很高,公务员下班时间从事打滴滴、摆摊等行为为了补贴家用,且并无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原则上不属于纪律法规禁止范围内。这一点在近两年的实际案例处理过程中、纪检监察报等相关媒体上也对这方面问题的处理有过进一步明晰,感兴趣的可以网上查到相关案例佐证。
综上所述,问题中提到的,公务员(含有编制的警察)摆地摊,也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即可,如果不存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没有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的话,特别是仅仅是下班时间为了补贴家用没有影响正常工作的话,不应该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对于从事特种公务员的比如警察如果利用了自己的职权谋取了不正当竞争优势或者不正当利益的应该予以禁止,并按照违纪违法处理。当然,如果占用上班时间从事相关私人经营活动,哪怕是摆地摊也是属于禁止范围,结合行为具体情况认定违法违纪行为性质。
教师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常情况下鼓励兼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于教师的权利义务有基本规定,其中,并没有就教师是否可以从事其他经济行为予以限制。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根据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规定(人社部规〔2017〕4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兼职、创业,不应被视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这是为了支持和鼓励创业创新的一条政策性规定。根据指导意见内容具体规定可以看出,主要是鼓励技术人员特别是大学老师、科研人员等从事与本领域相关的行业领域创业,为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和科技助力,激发万众创新创业的活力。
综上所述,教师通常也有事业编制教师和聘用制教师, 那么,老师如果业余时间去摆地摊呢?根据《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同时参考事业单位人员兼职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虽然与此指导意见不能完全套用)个人认为,只要不违反教师基本义务,不耽误教育教学的话,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话,本人认为应该是允许的。对于聘用制教师,也要考虑到聘用合同规定内容。
辅警——依照合同和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如不占用上班时间,不影响工作且没有利用警察身份谋其经济优势和利益的话,仅仅是业余时间摆摊,不应该予以禁止。当然,也要看合同约定和各地关于辅警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
总之,占用工作时间影响正常工作不可以,也不鼓励!其他情形的话,依据具体领域纪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具体处理!
公务员如因生活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不构成违反党的纪律,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告有关情况,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
从法理上看,公务员兼职属于违纪违规行为确实有法有规可依。《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兼任职务。
从“法纪”的角度来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此前出现的部分公职人员利用公务员身份在企业或营利性组织兼职(任职),担任独董、董事等行为,确实应该以刚性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
从情理的角度来看,如果利用业余时间,不利用公务员身份通过从事合法劳动来增加收入的行为,是否违规违纪却值得商榷。
“地摊”经济已经成为疫情过后,复工复产、提振市场、扩大就业的一大法宝。尽管有这样那样的声音,也不可避免地会因为突然大面积放开,给交通和环境卫生造成非常大的压力,但随着有序、管理等措施的加强,地摊经济会给中低收入阶层带来解决收入不足的办法,也会给一些本不需要通过地摊补贴收入的人带来新鲜感。网上卖茅台的美女和大叔,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两个例子。
对于公职人员来讲,不能兼职,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这是两条“红线”。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务员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特权阶层,其收入也不再是人人羡慕的对象,反而成为了中低收入阶层。对于极少数公务员来讲,采取合法手段,贴补家用,已经成为实际需要。民警也是公务员,教师不能从事有偿补课,那么公务员能不能“摆地摊”呢?回答是“能”,不过有几点注意事项,不可违背:
1、确因家庭经济收入需要,允许通过摆地摊等合法手段解决。
2、将自己的行为向组织汇报并取得同意。
3、只能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得影响工作,保证随叫随到,以工作为先。
4、不能从事与自己职务岗位有关联的行业,不能以权谋私,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符合以上几点,无论是公务员,还是事业人员,都可以放心去“摆地摊”。只不过,民警的工作性质决定,没有多余的时间去从事副业获得收入。辅警是合同工,工作时间之外由自己掌握,摆地摊不爱限制,但其工作过于繁忙,同样也不现实。
地摊经济不同于以往意义上的经营,个人认为他们或他们的家人,也应该可以摆地摊。
民警、公务员、辅警、教室们虽然是编制内人员,按以前的规定,他们干副业的时候是受限制的,尤其是为涉及到组织纪律的,那肯定是不可以的。但如果只是普通的摆摊,个人认为绝对可行,只要不触犯职业内的规则、纪律,他们不偷不抢,为什么不能摆摊?
就拿这次疫情来说,很多城市的领导干部不还带头直播了么?如果不让这几类职业人群摆摊,那之前的领导干部直播又算怎么回事?
我个人坚持的观点是,如果这几类职业人群有摆摊的需求,可以向自己的上级领导请示,如果上级领导批准了,自己再去摆摊,这样比较问多一些。
原则上讲,公务员和党员干部是禁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尤其是与职权、职务有关的行业。而并非是禁止从事一切营利性质的活动,也就是说只要从事的活动与职务、职权无关的,且不影响自己工作的活动是不会被禁止的。
而摆地摊与这几类职业人群的工作并不发生冲突,所以他们摆地摊是不会被禁止的。
最近“摆地摊”火了,想当年,这个行业最让人瞧不起,令人所不齿。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现在倒变成了一种时尚,明星、老板都跑出来了,“一本正经”地摆起来地摊。我想,民警、公务员、老师就不要凑这个热闹了,不管违法不违法都不要参加。理由如下:
一方面,不要与民争利。
这是最为关键的,民警、公务员、老师拿着国家的俸禄,大多衣食无忧,而摆地摊的人大多是为生活所迫,跟他们去“争地盘”良心都会不安的。
另一方面,他们的身份特殊。
俗话说得好:“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何况民警、公务员、老师这些人,都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他们要是摆地摊,就有可能与他们的服务对象会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瓜田李下的,说不清楚。
表面上看起来,摆与不摆是个人的权力,其实涉及到很多难以厘清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除了辅警,民警、公务员、老师这些人不管是否违法,都不应当摆地摊。您说呢?
2016年,安徽一个副镇长,因为家里的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于是他就开网约车兼职挣钱,补贴家用。在被人举报后,被纪委调查。
新闻报道该事件之后,该副镇长却被网友点赞:一个副镇长,没有使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去谋取私利,在家庭经济条件困难的情况下,自力更生,开网约车补贴家用,是一个难得的好公务员!
公务员外卖不违纪。
2019年,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有一名网友声称,由于生活压力较大,他向扬州市人民政府留言询问:公务员周末送外卖是否违纪。
宝应县纪委在网站的回复非常的贴心暖心,回复称:如果公务员生活确实困难,利用周末时间送外卖,原则上是不违反党的纪律的。但作为公务人员应当向组织上报有关情况,同时不得影响本职工作的开展。相关党组织和单位也应当对确实困难的公务人员家庭关心慰问。
现如今,类似的问题又摆在了我们的面前,公职人员是否能够摆T呢?
题主说的辅警是一定可以摆的,但公务员等其他公职人员,能不能摆T要,对照宝应县纪委的回复,就要看当地政府的政策和单位是否允许了。
虽然原则上不违反党纪,但公职人员千万不要随性摆T哦,一定要上报组织获得允许!
民警、公务员、辅警、教师也是人,法律也没规定他们不可以摆地摊,为什么不可以呢?
个人认为完全可以。
第一:任何人摆地摊都不丢人。
只要自己想摆,有什么不可以呢?
凭劳动致富,用自己跌双手创造价值,一点也不丢人吧。
第二:都是下班时间干,不影响本职工作。
摆地摊,只能晚上吧,大家都下班了吧。
下班时间,只要不做违法乱纪的事都可以吧,不影响本质工作吧,为什么这些行业的人不行呢?
第三:这几个行业的人工资也不是很高。
很多人以为体制内的人工资都高,但事实是真的不高。
这些人也想过好的生活,也想挣更多的钱,为什么不能合理合法的挣钱呢?
每个人都都挣钱的权利,体制内的人更有。
大家不要神化体制内的人,更不要感觉他们都是有钱人。每个行业都有穷人,体制内的人也有穷人。
大多数人也都是挣个死工资,没有任何外快,要养家糊口,要还房贷车贷,他们过得实际也很辛苦。
摆起来吧,用双手挣钱,靠劳动致富,如果每个人都如此,中国早就发达了!
任何人摆地摊都应该支持,大家说呢?
以上几种在职人员不可以摆地摊,摆地摊是自由职业者农民下岗工人。
可以,不违规。根据《2018公务员法》的规定,是以2019年6月1日为界:
在此之前,法律、法规及党纪均要求公务员不得经商。
之后,只要不违反有关规定的,可以经商、可以兼职。
标签:辅警,摆地摊,算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