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死刑制度的判罚程序是是非严格的,因为死刑是刑罚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处罚方式。那么,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流程是什么呢?犯人是怎样的状态?
一、死刑犯执行死刑的流程是什么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二、执行场所和方法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
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三、犯人是怎样的状态?
没有想象中的屁滚尿流,最起码执行前不会,因为判刑结果提前就会知道,做了一段时间的心理建设后大都接受了这个结果,表面都会强装镇定和坦然,一般这个时候内心不想见到家人,觉得丢人。
有些罪犯是犯罪前就已经知道了自己将面临什么结果,于是知道了最终判刑结果后很容易接受,审判的时候也很配合,用他们的话说“干这行就知道被抓住是什么结果,抓到就认了”。
还有些人在判刑的时候失去理智,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依然死不认罪,还当庭辱骂法官和公诉人,在行刑路上却焉了,颤颤巍巍的自说自话给自己壮胆,到了刑场站都站不起来,痛哭流涕说以后再也不做错事了,求相关人员放过。
总之有鬼哭狼号抓着东西不走的,有故作轻松浑身发抖的,有面如死灰浑身僵硬的,没有谈笑风生的。
标签:死刑犯,前有,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