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名字也是奥巴马,所以就直截了当地唤作老奥巴马;母亲安·邓纳姆是美国堪萨斯州的一名白人女子。
老奥巴马到美国夏威夷大学留学,期间认识了安,两人相恋,后来安怀孕,不得不结束大学的学业并结婚,生下了奥巴马。
奥巴马的父亲在来到美国留学以前,已经结婚,并且也有了孩子,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奥巴马会有哥哥和姐姐的原因。
在肯尼亚这个国家,是允许一夫多妻的,所以在这一点上,老奥巴马并没有太大的问题。
当然,他在和安结婚的时候,应该是隐瞒了他已经结婚并有子女的情况。
老奥巴马和安的婚姻到了奥巴马两岁的时候就宣告结束,这时,老奥巴马要到哈佛大学去继续深造,两个人并不牢固的感情自然而然地结束。
老奥巴马后来在美国又娶了一个妻子,在他博士毕业后,回到肯尼亚欲一展宏图,美国妻子也随行回去。
老奥巴马回国后的日子并不得意,并且染上了酗酒等毛病,车祸接连,仕途不顺,加上身体残疾等影响,可谓是过得一塌糊涂,最后不得意而终。
老奥巴马回国后,又娶了一个老婆,也就是说一共是有4任(位)妻子。
再说安,与奥巴马离婚以后,与印尼人罗罗有过一段恋情,并最终结婚,所以说,罗罗也是奥巴马的一位父亲,并且因为奥巴马在印尼生活了四年,与这位继父相处还算不错,对方也教给了他很多道理,对其有比较的的影响。
至于奥巴马的妹妹,所有的兄弟姐妹中最亲近的一个,就是母亲安与罗罗所生。
奥巴马和他的妹妹也有比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经历,算是“真正”的兄妹。
奥巴马的其他兄弟姐妹,情况则完全不同了,有的应该是从来没有见过面,有的是见了那么一两次的,但是也没有产生任何亲情感。
奥巴马在长大以后,去过一次肯尼亚,算是他的寻根之旅,那时,他的父亲已经去世,在一个他非常陌生的地方,见到了一大家子他完全不熟悉的“家人”,与他的兄弟的交流中,感觉到的是“尴尬”和“陌生”,也就“没有了进一步交往的打算”。
所以说,奥巴马虽然有数目不少的兄弟姐妹,但大多数都是完全的“陌路人”,没有任何共同生活的经历不说,所受的教育、接收的文化熏陶、信仰的观念都可谓大相径庭,所以,没有什么感情倒是很正常。
也只有同母异父的妹妹,还算亲近,毕竟她也是一个美国人。
我们也会说起,奥巴马的妹妹嫁给了一个中国人,这话应该纠正一下,她嫁的人,是一个加拿大籍的华裔。
这么说来,我们拿“奥巴马的弟弟在中国生活”和“奥巴马的妹妹嫁给了一个中国人”来和奥巴马“套近乎”,其实是很没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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