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打开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找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点击进入,录入想要查询的公司名称,查询后可以进入信息栏,有注册资金和实际缴付额(也即实收资本)。
二、
找法网提醒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
公司注册资金不需要一次性全额实际缴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的资金缴纳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由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并且应当对外公示。找法网提醒您,如果认缴出资期限到期,注册资本还没有缴清是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解决的:
1.修改公司章程,继续延长认缴出资期限。
2.向工商申请减少出资、变更出资额。
3.补齐债务,正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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