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这样的认定是非常的好的,因为本身未成年人的话其实,他没有在这个成年人父母啊监护人的监督之下。就去打赏之类的或者观看一些直播之类的,是非常的不利于的。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还没有正确的一个是非辨别观,很多东西就看到别人做什么自己就去模仿。
比如说看到别人打钱打赏钱,自己也跟着打赏钱,看到别人点赞关注自己也跟着点赞关注,但其实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对于他们说来说有什么任何的意义。因此的话,我觉得这次的法院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其实是非常的好的,同时的话也会得到很多家长或者很多人的一些认可和赞同。
现在的一些直播或者是网络上的一些其他视频啊之类的,很多都是通过这种流量来吸取粉丝或者靠一些礼物的打榜来获取收益。但是对于很多未成年人来说的话,一方面他们没有经济来源,他们都用的这些钱啊之类的。都是通过父母的一些微信或者是银行卡转账或者是直接从父母的一些卡包里面直接扣钱下去。
那这在父母或者是对于本人根本就不知任何情况的情况下,就去打赏或者扣钱之类的,确实是不公平。可以看得出这是未成年人的话,他根本没有工资卡,他也不会有一些这个存钱账单啊之类的。
所以的话肯定是在花父母的钱,或者是在花家里面的人的钱,那这样的情况下的话打赏无效的话。不仅保护了真正监护人的一些利益,更重要的话也不会带来一些其他的矛盾纠纷或者经济上的纠纷。因为这两年的话,很多的一些孩子在观看视频或者是看直播的过程当中,因为无知和不清楚就稀里糊涂的一下子打上几几万或者几千块钱。
但是事后的话很多家长才发现,这个时候不仅钱追究不回来,更重要的话,也引起了家庭的一些其他纠纷。
成年人可借用成年身份打赏欣赏然然后再把钱要回来。
支持法院的认定。未成年人没有经济来源,无行为能力,用的都是父母长辈的钱,而且大多数都是在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打赏给主播,当然要认定无效。
我觉得很好。未成年人就应该好好学习。成天搞直播算怎么回事。等有了身份证再娱乐吧。
我觉得很正确,就不应该去收这个钱,未成年人打赏,只是在浪费钱,未成年人,一般都是用父母钱去打赏,这样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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