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其税率规定为: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的计算方法如下:
每次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4000)-800;
每次收入额(>4000)×(1-20%)。
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稿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
扩展资料:
标准与支付:
版税的标准和支付办法需要由作品版权的所有者与使用者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确定下来。
如果是图书,在一般情况下,出版者须在作品正式出版前将版税的一部分支付给作者,这部分版税称预付版税。预付版税可在合同签订后、作品交稿后或样书印出后支付。
预付版税一般不少于预计版税总额的50%。大多数国家都对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的版税收入征收所得税。
中国自20世纪初建立版权制度以后也实行了版税制,但过去所说版税往往还包括为租版印书而付给原版型所有人的凭版钱(租型费)。1960年中国停止实行版税制,代之以稿酬制。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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