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表示理解这种行为。对绝大部分人来说,再难再苦也要活着,但对某些人来说,活着对他就是一种折磨,是痛苦,是束缚,安乐死反倒是解脱,尘归尘,土归土,卸去喧嚣,回归安静了。
最近有位85岁的台湾原节目主持人在去年实施安乐死的视频在网上引起很大关注,网上有赞成安乐死的,也有反对的,就有一位李姓的原央视名女主持人在网上这样说,安乐死在制度上难通过,说她本人也不会选择安乐死,这里我要顶撞她一下,我相信不久以后中国的制度会考虑安乐死这一问题,我本人也会积极响应。其实安乐死是一种健康的,积极的,快慰的,进步的死亡方法,只是人们的思想还受到几千年来生老病死,行孝送终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一下子很难转过弯来,很难接受这种非自然的死亡方式,认为很残酷,认为生者亲人很不孝道,会招来非议和指责!其实这些都是不必要的想法,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生命的认知度的提高,就会觉得生命在得到尊重和保障的同时,生命的意义和生命的真实性也应该得到尊重,比如一个人已重病缠身,他活着很痛苦,甚至是一种煎熬,亲人还要花费大量金钱和消耗大量药品为他治疗,而这些都是徒劳的时候,病人提出来用安乐死的方式提前结束生命,又何尝不可呢?所以本人赞同安乐死,有可能也会选择安乐死!
谢谢邀请。
安乐死我是支持的。安乐死(Euthanasia)指对无法救治的病人停止治疗或使用药物,让病人无痛苦地死去。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中国的定义指患不治之症的病人在垂危状态下,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在病人和其亲友的要求下,经医生认可,用人道方法使病人在无痛苦状态中结束生命过程。
看到自己的亲人被病魔折磨的死去活来,奄奄一息。不仅得病的人生不如死,就是活着的人都是撕心裂肺。好多癌症患者到最后都是只求早死早托生。生命对于他们没有一点质量。死是最好的解脱。
世界上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1,荷兰,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2.比利时,世界上第一个安乐死的年龄没有限制的国家。3.瑞士,只是一些城市可以实施安乐死,对年龄也是有限制的。4,美国的俄勒冈州,美国第一个实施安乐死的州,对年龄也有限制。
我国短期内看不到安乐死合法化的迹象。
其实可行,谁遇方知晓。
绝对支持。有些人看到他的妻子笑嘻嘻的,觉得受不了。其实,妻子在背后留了多少泪谁看见了,在照顾病人时的付出谁能体会呢?所以我们不要去指责家属。
死亡是生命的超脱和归宿,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与其痛苦、邋遢的活着,不如有尊严、体面的死去。大家都解脱了,这样不好吗?
为什么家属就必须整天愁眉苦脸的样子呢?这其实都是做给活人、别人看的,但别人能感受到你的痛苦吗?能替你分担沉重的压力吗?最后不还得家属去承担这一切吗?别人只能是有意无心的安慰罢了。别人都要过自己的日子,没有更多的精力去照顾你,所以还要自己坚强。
安乐死,有选择、有尊严的一种宿命方法。从灵魂的角度考虑,这样的话,我们最后也是完美的,可以安心去别的世界了。
安乐死,就我本人是可接受的,首先要大家认同,法律允许,当事者个人意愿申请即可,因为死必境是件大事!是人都离不开死,这是每个人没得有的选择,当一个人失去了生存的信心意念和重疾无可救药的都可申请安乐死,即使人道思想不该让无疾之人申请,但也改变不了社会自杀现象,如果允许了无疾申请安乐死,在申请者申请时还可以了解想死的原因进行劝导挽救很多生命这样才是更人道的,但任何申请者申请确认后的都应让家人知晓,对能挽留的作出最后努力挽留,但家人只能有知情权,主要意愿确认必须是申请者本人!
这只能是因人而异了,反正我是支持安乐死。一个当你病到生不如死时,无药可救时,死無论对自己对家人都是一种最好解脱办法。
人自己有权选择生死,如果不能安乐死,可能他们会因为病痛选择更为激烈的死法。我赞同安乐死。
谢邀!坚决支持!我要求以后我只要是没有生命的意义了就安乐死。死后全身捐献!看什么有用摘什么做医学研究。
农历正月初四,我的母亲永远地离我而去。在此之前,我的母亲被病魔折磨的情形,我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曾问我为什么不能“安乐死”,我也无言以对,我们只能无助地互相看着,我能做的,只能陪她聊聊过去以分散她的痛苦,这痛是刻骨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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