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申请
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深圳市党员身份确认审定表》(该表统一格式,由党委办提供)。书面申请应当详细写明以下情况:
1、本人的基本情况。
2、入党过程和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详细情况。
3、脱离党组织大约时间或者党员组织关系丢失的详细情况和具体原因(组织原因和个人原因)。如系个人党性观念不强原因,应当作出自我批评。
二、、单位和群众评价
1、单位评价。申请人现单位对其党员身份确认的意见,以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2、群众评价。包括申请人的同事、领导对其各方面的评价。
三、提供党员身份相关资料
回忆寻找:持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时间已过期),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原缴纳党费记录、收费人签名的党费证,流动党员活动证,党组织举办的培训颁发有关证书,表彰证书、曾任党内职务通知,党员民主评议相关材料,人事档案中记载的党员材料。
四、补缴党费
根据申请人的脱离组织或者关系丢失的时间,补缴党费。
五、函调
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未成立党组织的由筹备小组负责),向申请人原批准入党单位和工作过的单位发函调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六、身份确认
申请人所在单位已有党组织的,按照从支部、总支到党委逐级召开会议研究,最终决定是否确认申请人的党员身份。如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处在筹建阶段的,由筹备小组集体研究上报批复,待党组织正式成立后,再按要求补齐相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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