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罐之争也正是此案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关键所在。究竟是谁拥有红罐凉茶的知识产权呢?
在庭审中,加多宝代理律师称凉茶红罐包装由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设计,并于1997年申请专利,加多宝对红罐拥有装潢权。
针对这一点,做了一些详实的调查,其实早在王老吉被授权给鸿道集团生产销售之前,王老吉已经是知名品牌,且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此外由于陈鸿道弃保外逃,无法对证,他设计专利这一说法并不能让人信服。
另外鸿道集团作为商标租赁方,绕过商标所有者广药直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这种行为并不合法。并且,专利的有效期是十年,加多宝所提供的红罐专利设计证书上的专利已经过期,没有法律效力。
由此可见,红罐之争,广药胜在法理,加多宝大势已去。
然而这场被称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红罐之争,其意义远不止于胜负,更是在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有着极为鲜明的教育意义。
标签:红罐,王老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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