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学院项目库建设及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抢抓教育发展机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项目及资金统筹管理,减少项目建设的重复性和计划编制的盲目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项目安排由“当年研究确定当年支出事项”向“提前研究确定下年支出事项”转变、项目评审由“当年评审确定当年支出项目”向“提前评审下年支出项目”转变、预算执行重心由“分配下达资金”向“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管”转变、项目支出安排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暂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库是对计划建设项目进行收集储备、分类筛选、评审论证、择优排序和预算编制的数据库系统。项目进库实行申报制,申报的项目需进行论证和严格评审,通过后纳入项目库。未经评审通过的项目不予进入项目库,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予立项建设。
第三条建设项目主要包括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人才和团队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建维修改造项目以及与学校内涵发展紧密关联的其他项目。项目建设级别根据项目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和项目重要性进行评定,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安排主要根据项目经费的筹集情况及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统筹进行。第五条3第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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