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一般认为,当时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率三万骑兵出酒泉抗击匈奴,同时又派李陵率五千步兵,策应李广利。当李陵率兵深入匈奴后,却遇上匈奴的主力,尽管李陵带领将士奋力抗战,终因寡不敌众,被俘而降。消息传到长安,汉武帝十分恼火,满朝文武官员趋炎附势,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但是,司马迁却站出来替李陵辩解,这就冒犯了汉武帝的龙颜,由此被投入监狱,受了腐刑。
然而,对此说史家亦有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司马迁遭受腐刑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沮贰师”,即诋毁汉武帝的宠臣李广利。二是“诬上”,司马迁极力为李棱的失败投降辩解,那么失败的责任在谁呢?显然是归咎于汉武帝。因为汉武帝给李陵的兵力太少,且又都是步兵。当李棱陷于困境时,又无得力的将领去接应,从而导致孤军无援,兵败而降。三是“为李棱游说”,即为李陵投降变节开脱罪责,甚至说好话。简言之,“诬上”是司马迁遭受腐刑的主要原因,“沮贰师”是借口,“为李陵游说”是导火线。
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的原因,不只是“沮贰师”、“诬上”或其他,还有汉武帝难以说出口的原因,这就是司马迁所写的《史记》。司马迁的《史记》,有许多进步的方面,如肯定秦王朝的历史功绩,同情在汉王朝残暴统治下爆发的农民起义,不为汉朝统治者歌功颂德。而且,司马迁撰写《史记》,具有“不虚美,不隐恶”,坚持真理,秉笔直书的精神,敢于揭露当时君主将相的种种隐私等,这些都是汉武帝以及他所宠信的将相所不能容忍的。卫宏《汉书旧仪注》也说:“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故下迁蚕室。”(见裴驷《史记·太史公自序集解》)因此,李陵事件,只是汉武帝对司马迁进行迫害的一个借口而已。
还有的认为,司马迁受腐刑,是汉武帝的刚愎自用、事事独
断的结果。武帝在位五十四年,先后任命丞相十三人,御史大夫十八人(其中四人升为丞相),这些丞相和御史大夫,或曲意逢迎,或恭谨保位,无人敢于犯颜直谏。司马迁为李陵辩解,本意是为了维护朝廷的利益,减少人们对朝廷调兵不当的指责。可是在盛怒之中的武帝,根本不体察司马迁的苦心,不等他把话说完,就将他下狱治罪,处以重刑。司马迁在入狱六年后写的《报任安书》中,也认为此事是武帝处事不周所致。另外,司马迁受腐刑与汉武帝的变态性格有关。汉武帝晚年,乖张暴戾,听不得一点不顺耳的话,动辄就对大臣加罪,他先后任用的十三位丞相,就有六人因不太大的过失被杀或被迫自杀。所以,武帝对司马迁为李陵辩护的行为不加宽容,也就不奇怪了
1、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生殖器,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2、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官崇拜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
3、典型案例
司马迁被受刑
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
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二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 李陵兵败的消息传到长安后,武帝本希望他能战死,后听说他却投了降,愤怒万分,满朝文武官员察言观色,趋炎附势,几天前还纷纷称赞李陵的英勇,却附和汉武帝,指责李陵的罪过。汉武帝询问太史令司马迁的看法,司马迁一方面安慰武帝,一方面也痛恨那些见风使舵的大臣,尽力为李陵辩护。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风范。司马迁痛恨那些只知道保全自己和家人的大臣,他们如今见李陵出兵不利,就一味地落井下石,夸大其罪名。他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
司马迁的意思似乎是二师将军李广利没有尽到他的责任。他的直言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为李陵辩护,讽刺劳师远征、战败而归的李广利,于是下令将司马迁打入大牢。
司马迁被关进监狱以后,案子落到了当时名声很臭的酷吏杜周手中,杜周严刑审讯司马迁,司马迁忍受了各种肉体和精神上的残酷折磨。面对酷吏,他始终不屈服,也不认罪。司马迁在狱中反复不停地问自己“这是我的罪吗?这是我的罪吗?我一个做臣子的,就不能发表点意见?”不久,有传闻说李陵曾带匈奴兵攻打汉朝。汉武帝信以为真,便草率地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因此事被判了死刑。
据汉朝的刑法,死刑有两种减免办法:一是拿五十万钱赎罪,二是受"腐刑"。司马迁官小家贫,当然拿不出这么多钱赎罪。腐刑既残酷地摧残人体和精神,也极大地侮辱人格。司马迁当然不愿意忍受这样的刑罚,悲痛欲绝的他甚至想到了自杀。可后来他想到,人总有一死,但"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死的轻重意义是不同的。他觉得自己如果就这样 "伏法而死",就像牛身上少了一根毛,是毫无价值的。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和孙膑等人,想到了他们所受的屈辱以及所取得的骄人成果。司马迁顿时觉得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他毅然选择了腐刑。面对最残酷的刑罚,司马迁痛苦到了极点,但他此时没有怨恨,也没有害怕。他只有一个信念,那就是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把 《史记》写完,"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正因为还没有完成《史记》,他才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
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睾丸,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宫刑,汉代孔安国:“宫,淫刑也,男子割势,女人幽闭,次死之刑”。宫刑对男女都有,对男无须多言。宫刑对女性实施是确定的,至少至明代仍然对女性施行。但实施方法,则众说纷纭,较复杂。
在古代中国,阉割术的渊源是相当久远的。有证据表明,至迟在殷商时代就有了阉割男性生殖器的意识与行为。当时的阉割术可能是将阴茎与睾丸一并割除的,秦汉时期的阉割技术已较为完备,并已经注意到阉割手术后的防风、保暖、静养等护理措施。当时施行阉割的场所称为"蚕室",《汉书*张安世传》颜师古注曰:"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需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大致相同的解释见于《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所谓"宫刑者畏风,须暖,作窨室蓄火如蚕室,因以名焉。
刑法内容
“宫”,即“丈夫割其势,女子闭于宫”,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注:是连同阴囊和阴茎一同割掉,避免以后再长出来,但是阉割是个技术活,割得太浅割不干净,割得太深小便就会分叉,所以古代的太监怕尿撒到身上就只能蹲着尿)、破坏男子生殖机能的一种肉刑。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这些不同的名称都反映出这一刑罚的残酷。所谓蚕室,据唐人颜师古的解释:“凡养蚕者欲其温早成,故为蚕室,畜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也许是最早的无菌室概念),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这就是说,一般人在受宫刑以后,因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留在似蚕室一般的密室中,在不见风与阳光的环境里蹲上百日,创口才能愈合。
宫刑又称腐刑,这是因为,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从此像一株腐朽之木,有杆但不能结实。另一种说法是,宫刑的人像腐朽的木头不能开花一样。
宫刑又称阴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称为椓刑,见于《尚书·吕刑篇》,“椓”据《说文》释是以棍击伐之意,据马国翰《同耕帖》载,古有椓窍之法,谓用木棍敲击女性下身,以破坏其生育机能。
腐刑就是男人去势的宫刑,因为男人去势后,无法再生育,有如腐木不再生果实,所以称为腐刑。谈到腐刑就会使人想起宦官。其实在司马迁以前的古代,受腐刑及做宦官的,与普通士人比起来,并没有如后世那般地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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