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政区名。明制京师地区不设布政使司,各府、州直隶于京师,称为直隶。明初建都南京,直隶地区包括应天、凤阳、淮安、扬州、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庐州、安庆、太平、池州、宁国、徽州十四府;徐、滁、和、广德四直隶州。相当今江苏、安徽两省。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迁都北京,直隶地区包括顺天、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永平八府;延庆、保安二直隶州。相当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少部地区。迁都北京后以南京为陪都,直隶之名不废,为与北京直隶相区别,称南直隶,而直隶于北京的地区则称北直隶。清代建都北京,改明南直隶为江南省,北直隶为直隶省。
直隶的解释 1.直接隶属。十驾斋养新录·直隶引 宋 李昕 九域志:“‘ 利州路 有 三泉县 , 唐 隶 兴元府 ,皇朝 乾德 五年,以县直隶京师’……直隶二字,始见於此。”明史·地理志一:“ 洪武 初,建都 江 表,革 元 中书省,以京畿 应天府 直隶京师。”2.旧省名。相当于今 河北省 。 明成祖 迁都,以 南京 为 南直隶 , 北平 为 北直隶 。 清 初以 南直隶 为 江南省 , 北直隶 为 直隶省
直的字典解释 直 zhí 不弯曲:直线
隶的字典解释 隶 (隸) lì 附属,属于:隶属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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