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问十四>百科知识>禹作敏

禹作敏

2024-06-04 07:36:14 编辑:join 浏览量:612

禹作敏

禹作敏(1930年4月3日-1999年10月3日),天津静海人,出生于农家,自1974年至1993年曾任天津市静海县蔡公庄乡的大邱庄党委书记。由于禹作敏认为农业不能致富发财,于1978年,略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的包产到户政策,直接发展企业及工业,打破了大邱庄原本极为贫困落后的局面,并踊居全国首富,被称为全国第一村。后因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1999年10月,禹作敏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结束了自己“改革风云人物”的一生。详情:

1930年农历三月初五,禹作敏诞生在一个世代农耕的家庭里,他兄弟4人,排行第三。

禹作敏 1974年,禹作敏担任大邱庄大队党支部书记的重任。

由于禹作敏决策正确,1981年后,大邱庄的工业企业飞速发展。1982年,建起印刷厂和电器厂。1983年,建立大邱庄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并把建分厂的权力下放到各厂。此后,以冷轧带钢厂、高频制管厂、印刷厂、电器厂为中心,每个工厂都以滚雪球的方式建起若干个分厂。1987年,将4个总厂改为四大公司;1992年,又将四个工业公司改为尧舜、万全、津美、津海四大集团公司。1992年,投资10亿元,在村西北方建大邱庄百亿元工业区,每年生产能力达100亿元。是年底,大邱庄共有工业企业200余家,从业人员12342人,固定资产总值150137万元;利润47344万元,比1981年增长300倍;工业总产值402761万元,比1981年增长835倍。 1979-1982年,连年被评为乡、县级优秀党员。

1983年,被评为天津市劳动模范,天津市优秀党员。

1985年-1987年,连年被评为天津市优秀党员。1987年9月,被评为全国当代最佳农民企业家,并获全国改革人才金杯奖。 1988年,任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

1989年,获全国农业改革10年创新奖,并被国务院命名为全国劳动模范。

1991年,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优秀企业家。

1992年底,被《半月谈》杂志评为92中国十大新闻人物。

1993 因犯窝藏罪、妨害公务罪、行贿罪、非法拘禁罪和非法管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99年10月3日 去世。

标签:禹作敏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四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4.com/article/86669.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