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出身原指家长尤其是父亲从事的职业,现指个人取得独立经济地位前家长尤其是父亲的社会经济地位。与个人能力无关的一种世袭的先天因素,个体据此获得归属地位。
阶级成份应以土改或土改复查和民主改革时划定的为准。经组织审查,家庭出身作了改变结论的,应按改变的情况填写。未经组织确定改变者,个人不得自行改变。未划成份者,可按习惯填写,但应加以说明。
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随其父母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其父母的革命职业填写,如干部、军人等。地主、富农、贫农出身的农民子女,他们的家庭出身则为农民。
无论劳动人民家庭出身还是其他家庭出身的干部、军人、职工的子女,凡是由祖辈或亲戚朋友的经济收入抚养长大的,他们的家庭出身应按祖辈或亲戚朋友的阶级成分来定。
扩展资料
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
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
如果是保密单位(公安、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
各地区政审内容是基本一样的,一般程序都是:主管局派人到你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调查你的档案中是否有受处分及刑事处罚的纪录。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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