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九到十三级。部长在中国国家公务员体系中处于三至五级。
1、科长指处以下的行政或技术管理单位的领导。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一般行使政府给予的职能,属于有责任的部门担任者,根据单位性质得不同,权利和科室的职能差距很大,在企业中,科长属于中层管理干部。
2、部长是指政府(特指中央政府)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当然部长的级别比科长高。
部长〉处长〉局长(科长),省部一级、县处一级、科局一级。
省部级和县处级之间还有一个地厅级。
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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