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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条约

2024-05-21 23:44:57 编辑:join 浏览量:606

北京条约

拼音:běi jīng tiáo yuē

北京条约书法图片

英、法、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10月在北京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天津为通商口岸;割九龙司地方一区给英国;给英、法两国的赔款各增至八百万两。11月,沙俄也强迫清政府订立《北京条约》。规定:开放喀什噶尔(今喀什市)为商埠;割取乌苏里江以东约40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

北京的解释 .指 建康 。即今 南京市 。 南朝 宋 都 建康 ,位在当时疆土之北,因谓之北京。《文选·谢瞻<王抚军庾西阳集别时为豫章太守庾被徵还东>诗》:“祗召旋北京,守官反南服。” 李善 注:“言 庾 被召

条约的解释 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详细解释.条例,规章。 唐 司空图 《唐故宣州观察使检校礼部王公行状》:“公举奏条约,给官緡以僦水工,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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