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刚”的案子我本人认为并不是一个什么特殊的案子。首先是基于一个事实,嫌疑人酒后驾车,造成一死一重伤,并事后逃逸,这是一个基本的例件事实。
根据这个确认的事实,责任方要负责重伤一方的治疗费用,死者的丧葬费用,及家属的赔偿等;同时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不能因为是李刚的儿子就重判,也不能以这个原因来轻判。如果你是一个有心者,可以根据交法和保定市的收入水平计算一下应该赔偿多少钱!
赔钱和解
判决如下: 李一帆案判决结果:李启铭(又名:李一帆)因交通肇事罪判有期徒刑三年,监外执行。是监外!!赔偿被害人家属三十万伤者五万。李一帆被实习单位开除,李刚被调往其它分局做副局长。张晶晶已经给河北大学及保定**局北市区分局软禁在医院,禁止媒体记者采访。同时河北大学已经将死者和伤者的同一宿舍室友女生(现大一)全部保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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