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小秘书/头条教育联盟的邀请。
在这个故事中,小柯不相信小兰可以处理好自己的志愿填报,或者说不相信她的选择。事后,小柯的理由是简单的一句:"我是为她好,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的太可惜。"看到这里,笔者想说,你以为你(小柯)是谁啊?
在生活中,经常听到"为她好"、"为你好",成为对她人造成伤害后的托词,而不是该有的道歉和悔悟。小柯这样的人喜欢的是道德绑架,她们打着"为你好"的名义,踩过法律的界限,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
小柯,你有想过小兰的感受吗?
没有吧,你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笨蛋。在心理学上,这是典型的控制欲强的表现,总想着安排着别人的人生。甚至说,总喜欢居高临下的秀优越,将小兰的志愿专业"表演"改为"服装表演",且在知道后者有面试的前提下,不告知小兰,这是"为她好"?
7.19日案件侦破,小柯是篡改志愿的嫌疑人。可检察官了解到小柯贫困的家庭背景,父亲车祸去世、母亲改嫁,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在小柯爷爷写信说明情况后,在教育考试院已将小兰补录进原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后,且小兰接受小柯道歉下,临安检察院依法对小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温度的执法)。
事情虽然解决,但不代表小柯的事情就是对的,希望她可以接受教训,以后莫走错路。
在笔者自己遇到"为我好"的同事/朋友时,我会微笑的说一句"我很好,您费心啦!",若是继续把“忠言逆耳”挂在嘴边,对我进行说教,我会说"口渴喝杯水,话多啦!"。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说呢?欢迎留意评论交流。
我希望朋友之间是:
你不说,我不问。你说,我听。你要帮助,记得来找我。
希望对您有帮助,方便时给个关注,谢谢您~
好在小兰最后还是去了自己心仪的大学,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也是。。。
小柯改志愿真的是好心办坏事吗?
好像现在的人很流行用“为了她好”来当做别人的理由,所以害的别人高考落榜就不需要内疚与自责,因为这种行为是出于好心?
思来想去,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了别人好不该是好言相劝吗?
新闻里简单的说小柯是出于好心,个人看来有点不负责。
在我看来,小柯的行为只是说自私与嫉妒都说的轻了点。。。真的,篡改志愿这种行为,就是心理变态!
一个人是要有多么道德沦丧才能做出如此损人不利己的事?真的想象不到。。。我只能说小兰眼太瞎,交这么一朋友。
提醒年轻人,交友要谨慎!
小兰的不幸遭遇应该是给广大年轻人提了个醒,交友一定要谨慎。
有些,三观本身就是扭曲的,接触久了难免会影响到自己,所谓近墨者黑。。。
想要自己不成为人渣败类,首先就要保证自己和人家败类远一点。。。
在妙爸看来,垃圾朋友主要有3个特点:
1、别人永远都是错的!
在他们眼里,别人的行为永远不对,不论是你还是其他人,你们的选择和决定,一定都有问题,在他眼里,合理的行为,一定是他的行为,你的一切,应该听他的!
2、每天活的丧气十足!
在你眼里,本来元气满满的一天,突然就变丧了,原因很简单,你的朋友每天都是丧丧的,你怎么开心的起来?
垃圾朋友眼里永远都看不到阳光,任何事情都能发现阴暗的一面,每天都在说丧气话,不光他们自己心情不好,同样影响着你的心情
3、讨厌你交新朋友
他可以热爱社交,有一堆要好的朋友,但是抱歉,你不可以!
在他眼里,他是他的,你也是他的!
如果你尝试交了新朋友,卧槽,各种情绪统统给你,让你从内心深处感觉是你背叛了他!
怎么样,你还要交新朋友吗?
人生苦短,知己两三就好,但是交友一定要谨慎!
好的朋友,不一定要有事没事黏在一起,但是真的是要能够真诚待人,坦诚做事的!
否则,还是孤独更好一些!
谢谢邀请!
好友偷改志愿,你怎么看?
而小柯说:“我是为她好,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的太可惜了……”
高考志愿填报是很原件很隐私的事情,好友偷改志愿属于侵犯别人隐私,虽然志愿填报还没有被明确列为公民的隐私,但好友确实不应该、也没有权利去偷改别人的志愿,甚至考生的父母在没有孩子的准许的情况下,也是不应该、无权利偷改孩子的高考志愿。
志愿填报必然会决定录取结果,所以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好友间可以相互交流意见,可以相互探讨哪些高校、哪个专业更适合自己填报,但志愿填报还必须自己来决定,好友不能私自“为了她好”就给好友把志愿修改了,那可不是去超市买东西,把清单换了,买错了东西也就浪费那点钱,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般而言,别人填报的高考志愿——选择的高校和专业,可能不是自己好友喜欢的,如果好友“私下”不经自己同意就随意更改了,那势必导致自己进不了心仪的高校、专业,就像这则故事,好友出于“好意”把志愿改了,导致已经复读一年的小兰不仅落榜,而且可能还要浪费了一年的时光、花费来复读,这对小兰一家人都是悲剧啊,从这个角度,小柯做的这件事很招人骂,甚至招牢狱之灾,也很容易从此背负恶名。
高考,是每个人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了促进高考公平、公正、公开,国家这些年进行了颇多的改革,尤其像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浙江三位一体招生,这些新途径,更是为在某些领域、方面突出表现的学生开辟新升学道路,值得很多考生和家长去选择,因为其中很多名校对特殊类型的人才都是有优惠政策。
最后,大家都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把密码告诉好友、闺蜜、同窗、甚至男女朋友,填报志愿可以找机构,另外还可以通过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这类渠道,大家还是尽量不要复读,花一些费用科学填报志愿合理规划人生,把当年的每一分成绩用好,选一个门当户对的学校和专业我是最幸福的。(圣达信教育梁挺福)
看到这个新闻,真的好气。
作为一名老师,我深深地知道高中学生有多不容易。尤其是复读的学生,不仅要学习加倍付出,还要忍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因为他们是复读生,压力自然更大。
好不容易考试结束,好不容易等来了成绩,女孩却发现自己被好友篡改了志愿,平白无故地落榜了。好友还说篡改志愿是为了女孩好。
这是多么让人气愤的事情。篡改别人的志愿,良心不会痛吗?
被人篡改志愿的新闻经常爆出,是不是惩罚力度不够,让这件事屡禁不止呢?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不清楚有哪些法律条文能够惩治私自篡改别人志愿的人。
但我觉得这件事非同小可,必须要严格惩治,并将惩罚结果通过媒体曝光出来,以儆效尤,让其他人不敢再做这种事。
希望以后的考生都能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尤其是那种小心眼爱嫉妒的朋友,一定要远离他们。
这样的朋友太可怕了。跟他们在一起,真是防不胜防。
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做着伤害你的事情,这样的朋友,压根就不值得我们原谅。
希望落榜女生能够勇敢追责,不要接受和解。不要因为对方是自己的好友,又狡辩是为了自己好就选择原谅。原谅她的故意使坏,就是对自己不负责任。
这种事情不能和解,让对方受到该有的法律惩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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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杭州临安一位女复读生,因“报考志愿”被同窗好友私下篡改,导致自己未被心仪的某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录取。依照同窗好友的说法:“我是为她好,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真的太可惜,我希望她这次录取不了再复读一年,可以上更好的大学”。
就事论事,事件本身并不复杂,属于典型的“为你好悲剧”。为何我们要强调是悲剧呢?因为,结局是坏的,是破碎的。很多时候,对于事情衡量的标准,本无定数。但是,总一条可以致命,也可以救命。
一般来讲,能产出“为你好”的关系链,多数情况下“关系不一般”,或自认为“关系不一般”。如“亲缘关系”、“婚姻关系”、“恋人关系”、“挚友关系”。但这里面也是有标准的,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为你好”去逾越关系链。
如“报考志愿”,无论从“重要性”而言,还是从“私密性”来讲,除却当事者,所有关系链上的人,也只能作为建议去提醒或帮助,而非以自己的意愿凌驾于当事者之上。坦白讲,就如今的时代,就是父母都无权篡改孩子的志愿,何况“同窗关系”仅是一种短暂的关系链,又怎能随便决定别人的未来呢?
不过,顺着“好友偷改志愿落榜事件”,对“为你好”的存在,我们应该有一个更为全面的剖析。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太多“为你好”囹圄着人们的生活,有的影响“生活平衡”,有的决定“生活节点”,有的导致“生活垮掉”。总之,十之八九的“为你好”都不是什么好事儿。
所以,就“为你好”的底色,我们从“关系链条”,“效果评估”,“利益边界”等方面给出评析,以此让更多人明白“为你好”的本质,从而谨慎应用“为你好”。让更多人摆脱“为你好”的桎梏,走向更为平和温存的关系链条。
其一:关系亲近的核心是“尊重自我”,而非是“扼杀自我”。
事实上,有关“为你好”的重灾区,多数集中在家人方面,尤其是“我们的父母”。他(她)们总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为子女们好,可他(她)们却忘记子女们也有自我,子女们所处的时代已经大不相同。于此,用自己的“偏见经验”,“狭隘方法”强迫自己的子女去复制好的人生,简直就是一种扼杀子女的自我。
所以,我们会发现,在国内,绝大多数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好,起码在交流上很难维持平和与对等。他(她)们都在强调“为你好”,却从来没有认识到,人是自由的,独立的个体。追根究底,看似“为你好”的格局里,却从来没有尊重可言。
这也就能理解,为何我们的父母与子女总是格格不入,总是话不投机,有来自代际的问题,可更多是缘于尊重的缺乏和边界的模糊。说到底,人与人的融合,最大的问题不是相同,而是在不同之间寻找共识和契合。如若“为你好”只是为消除不同,那么终究难有好的局面。
其二:“好心真的不会办坏事”,请诚实的讲出“你的自私”。
“为你好”的最大保险就是:“好心会办坏事”。可事实上,这是一个很牵强的理由。从本质上讲,好心是不会办坏事的。因为,“好心”的标准是周全,是尊重,是确定。而非一地鸡毛的偏见,不尊重,不确切。
通常,从心理学上而言,“为你好”除却可以帮助别人实现某种愿望,达成某种目的,同时“为你好”的发起人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这个或多或少都存在。即便是“亲密关系”中,也依旧存在这种逻辑。
所以,关乎“为你好”本身,是真的“为别人好”,还是为实现自己的某种目的或感觉,应该在“为你好”的发起者内心里早有答案。所以,要想在生活中有无障碍的沟通和融合的交流,最好的方式不是“别人要怎样”,而是尊重“别人不要怎样”。
其三:“为你好”的标准应该是当事人制定,而非局外人认定。
关于“好与不好”,但凡存在选择的条件,自然也就没什么标准。每个人的认知与所处时代,个体经历等都有一定的关系。所以“好与不好”,标准的制定者应该是“当事者”,而非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讲,“为你好”从根源上讲,就是一种悖论。
这实际上很好理解,既然是为别人好,那么结果就应该是好的。比如当事者自己感觉舒服,认为合理,这些都应该是基本的标准。而非,当事者觉得不开心,不舒服的情况下,“为你好”的发起者还笃定并继续强加,这无疑是一种摧毁,而非建设,与“为你好”本身早已背离。
所以,关乎“为你好”这种逻辑,本身就存在很大的硬伤。任何人,任何时候,在强调“为你好”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这是一个“条件命题”,而非“结果命题”。可以作为建议,提醒给别人参考,但一定不要随意给别人下决定,或者代劳办事。
毕竟,你就是你,永远不可能身临其境,设身处地。即便你在思维上,感受上可以那么想,但最好不要替别人下决定。
感谢邀请。
在高考之中,志愿被篡改的情况时有发生。
在2016年的时候,就曾发生过一起志愿被篡改的恶性事件,青岛的常某报考了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在陕西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没有招满的情况下,自己从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后来才得知情况,他没被录取不是因为分数不够,而是因为有人篡改了他的志愿。恶意篡改,他志愿的并不是别人,而正是他的室友兼挚友郭某。
因为两人报考了同一所大学,常同学的分数比较高,郭同学的分数比较低,郭同学害怕落榜,因此篡改了自己的朋友志愿。
现实中的很多事情比电视剧更为狗血,网上流行着一句话,防火防盗防闺蜜。
最近杭州临安的一名高三毕业生小兰,在网上查看自己的高考录取情况的时候,自己并没有被心仪的传媒大学表演专业录取,造成他没有被录取的原因,正是她的同窗好友篡改了他的志愿。
不过幸好的是,小兰在志愿填报之后,把自己的志愿进行截图并保存。
在省招生考试院和警方的共同努力下,最后锁定是他的同窗好友小兰=柯修改了他的志愿,根据小柯的说法,之所以会修改小兰的志愿,主要是因为她觉得以小兰的成绩,可以上更好的大学,报考这所大学有点亏了。
不过幸运的是,省招生考试院也采取了相应的补救措施,小兰最后如愿的补录到她之前填报的传媒大学表演专业。检察院考虑到毕竟小柯还是学生,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也是好意犯下错误,因此决定不予追究其责任。
在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大部分的学生志愿之所以被篡改,主要是因为向他人透露了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以及登录密码。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误,在志愿填报的时候,最好是不要将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告诉给别人,以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另外,在志愿填报的时候,最好是能够遵循省招生考试院的操作,目前大部分省招生考试院都有规定,考生在志愿填报之后,如果确定无误之后可以将志愿锁定,防止志愿被篡改,但是有很多考生觉得,省招生考试院的提醒对=与自己无关,当造成严重的后果的时候才发觉后悔莫及。
期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这个好友,真怀疑她偷改志愿的目的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立意见,相信女孩父母都会尊重的她自己的志愿,这个好友却不知哪根筋错乱了,还偷改志愿。
好在,最终真像大白,小兰如愿被录取了。
虽然检察机关最终对小柯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希望这个心机婊能记住这次教训,别再轻意帮别人做不该做的决定了。
我们暂且不讨论这个事件的责任问题。
事件已经发生,我们需要反思的是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意识!
无论朋友关系好到什么程度,密码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是不能共享的。一方面出于对自已的保护,另一方面也要避免朋友之间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这是原则问题,作为朋友,如果对方觉得你不告诉密码等信息给他,就是不够朋友的表现,那这个朋友不值得去交!
自己也不要主动去和朋友分享这些信息,这已经超越了朋友的界限!
今天只是修改了志愿,明天或许你银行卡上的钱就荡然无存!
看到这个报道心情很沉重,同时也为小兰如愿以偿被录取而庆幸,这是一个典型好事做坏案例。生活中这种人、这种事情比比皆是,总体来说还是心智不成熟、有心无力导致的,同时这次事件也暴露出来很多问题。
一、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2018年,已经是“七五普法”的第三个年头了。而在普法中我们强调“法律七进”,其中有一条就是:广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笔者不知道当地法律普及情况如何,但从小柯的表现来看,学生法律意识堪忧。因此广泛开展学校法律宣传,加强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势在必行。最起码要让学生懂得哪些事情能做,哪些事情不能做。
二、高考志愿填报有漏洞
从这次事件可以看出,当地的高考志愿填报流程并不完善,还存在漏洞。现在都在搞网上填报志愿,方便是方便了,但是也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小兰志愿被篡改就是典型的案例,我们要引以为戒。笔者认为,在最后提交志愿的时候,最好能来一次纸质版的学生和考生家长签字确认,这样就能避免案例中发生的事情。
三、个人信息泄漏严重
网络时代,方便了你我他,但是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严峻。作为个人,我们一定要学会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以防被其他人非法利用。案例中小兰将账号密码用微信告知他人,是非常错误的一个举动,万幸的是最后结局不差。在此笔者呼吁广大网名千万不要将个人信息在微信群等发布,尤其是账号和密码。
最后,我想说法律也由温情的一面
这次事件,小兰受到的损失得到了弥补,社会关系也已经修复,小柯一时出于自认的好意犯下错误,家庭也愿意加强管教,且社会危险性较小,最后临安检察院依法对小柯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于两个学生还家长来说都是能够接受的结果,为我们的检察官点个赞!
起初看到题目,第一想法就是:这是有多大的仇恨,竟干出这种事。
细看问题描述,一句我是为她好,扎心了。
“以她的能力,上这个大学太可惜了”表面上看来,似乎真的是“为她好”。
可看看结果呢?“没有被心仪大学相关专业录取的心,拔凉拔凉的”,要注意,这还是在复读一年后,得到的这个结果。
又是一个“以爱的名义...”
首先,作为曾经复读过得我,深知其中的艰辛。第一次高考落榜,本身就是一次身心俱疲地打击。接下来还要面临的,是一年的刻苦学习。其间承受的压力,不仅来自学习,还有精神方面。支撑下来最大的动力之一,或许就是心心念着的理想大学。
而当满怀希望地再次看到这样的落榜结果,其中打击可想而知。
通过这件事,我认为,小柯最应该认识到的一点,就是: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对的吗?
什么叫可惜?不能够如愿以偿才是真正的可惜。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怎么是为她好?适合的,让她得到想要的,才是为她好。
从小兰的角度想想,尽管小兰是无辜的受害者,但也应该通过此事,吸取到教训。那就是要提高防范之心。或许,二人是真闺蜜,无话不谈,没有秘密,以至于小柯知道小兰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但从结果来看,似乎又不像真正的知己,如果是,小柯应该懂得小兰真正想要的。
或者,就是对账号密码的保存疏忽大意,一般情况下,首次登陆,系统会提醒更改初始密码,但就我自己的经历来看,还会选择初始密码或者设置简单密码,总是担心自己会忘记。这一点,以后的同学们要引起注意,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
好在,结果是好的,小兰能够如愿被理想的大学录取。总之,不管是当事者还是网友朋友们,都要引以为戒。
标签:志愿,偷改,复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