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取决于索要分手费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首先,敲诈表现为行为人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迫使对方交出财产,进而取得财产。若仅仅是以平和的方式索要分手费,也没有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或者对方给付财产并非出于恐惧而是出于补偿的目的,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其次,主观上除故意外,敲诈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若行为人取得的是对方不法占有的本属于自己的财产,也很难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最后,敲诈具有数额或者次数规定,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多次敲诈的,才可能构成此罪。本事件涉及两个问题的讨论:第一,我们是否应鼓励和支持一个人用涉嫌违法的手段实现自认为的正义;第二,为什么一个姑娘到最后似乎只能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进行“复仇”。
网友热评:
@我只想安稳的生活 : 这个陈露也不是什么好人,霍尊再渣也不是你用群聊记录来索要金钱的理由,这就是敲诈勒索。如果不甘心人财两空,起诉他要求返还谈恋爱时赠与的钱物并索要赔偿费,但通过这种勒索和网上爆料报复就是不体面的行为了。
@小州爱生活 : 这么明显的敲诈,警察不管管么?不然带坏未来的小朋友啊!
@可爱多家的三火 :不是索要900,而是拿了记录问他要钱,他已经转了零头,然后再去男的公司签协议,又给了58。就这一连串动作,敲诈实锤了,就看男的愿不愿意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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