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对外披露了备受关注的演员谭松韵妈妈被撞身亡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马明弘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三人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920048.88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47907.15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85619.41元;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谭某林等五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简单来说,一审的判决主要是按照相关的交通法规对肇事者判处6年的有期徒刑,和对此次事件的受害方赔偿相关金额。
事件梳理此前谭松韵的妈妈因为遭遇车祸死亡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虽然肇事者被抓到,但是一直无法确定肇事者是否酒驾,所以无法为其界定罪行。案件直到拖了一年多之后,才真正等到了宣判。
法院方查明被告人马某某确实存在酒后驾驶的情况,在2018 12月31日20时被告人马某某和朋友一起在叙永城区某KTV唱歌喝酒。在23:00,被告人马某某又和朋友一起到夜宵店吃夜宵喝酒。然后从夜宵店出来之后架小车往西外街方向欲购买鞭炮燃放。在23:50时许,马某某的车辆撞到了谭松韵妈妈的车辆,导致谭松韵妈妈死亡!
事件后续因为马某某存在酒驾的证据确凿且马某某在酒驾后因为肇事逃逸的情节,按照有关的交通法则规定肇事逃逸的,一般处于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院宣判也是依照交通法规,判定被告人属于交通肇事罪,判处了有期徒刑6年。
写在最后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标语哪怕贴在显眼的地方,依然会有人明知故犯。所以通过这起事件,希望大家都能明白喝酒开车的危害,哪怕是为了自身的安全考虑着想,也请不要喝酒开车。
最后目前还并不知道嫌犯会被如何判刑,因为事件的结果还没有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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