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休克这个由不同原因引起、但有共同临床表现的综合征,应当针对引起休克的原因和休克不同发展阶段的重要生理紊乱采取相应的治疗。如一般紧急治疗、补充血容量、积极处理原发病、纠正酸碱平衡失调、应用血管活性药物等。
1、一般紧急治疗:包括积极处理引起休克的原发伤病。如创伤制动、大出血止血、保证呼吸道通畅等;
2、补充血容量:是纠正休克引起的组织低灌注和缺氧的关键。应在连续监测动脉血压、尿量和中心静脉压的基础上,结合病人皮肤温度、末梢循环脉搏幅度及毛细血管充盈时间等微循环情况,判断补充血容量的效果;
3、积极处理原发病:外科疾病引起的休克,多存在需手术处理的原发病变,如内脏大出血的控制、坏死肠袢切除、消化道穿孔修补和脓液引流等;应在尽快恢复有效循环血量后,及时施行手术,处理原发病变,才能有效地治疗休克;
4、纠正酸碱平衡失调:酸性内环境对心肌、血管平滑肌和肾功能均有抑制作用。在休克早期,又可能因过度换气,引起低碳酸血症、吸性碱中毒。根本措施是改善组织灌注;
5、血管活性药物的应用:在充分容量复苏的前提下需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以维持脏器灌注压。理想的血管活性药物应能迅速提高血压,改善心脏和脑血流灌注,又能改善肾和肠道等内脏器官血流灌注。
参考资料:陈孝平,汪建平.外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标签:休克,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