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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盗窃案量刑标准6000多累犯判好久

2024-08-04 00:02:59 编辑:join 浏览量:574

四川省自贡市荣县盗窃案量刑标准6000多累犯判好久

盗窃价值6000元,数额较大,已经涉嫌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

川高法【2013】362号

(2013年5月9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9次会议、2013年5月15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3次会议通过,2013年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检察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本通知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以前我省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今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6月27日 2013年6月27日

等着吧牢底做穿吧,说了吓唬你的,估计就1-4年吧!

标签:盗窃案,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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