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凌晨,根据相关媒体的通报,3月4日16时45分许,大理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一男游客在洱海边“棒打”海鸥。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和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3月4日16时许,彭某某(男,28岁,湖北省人)与朋友驾车到大理市银桥镇马久邑村洱海边游玩中,应小孩要求,用小孩手中“金箍棒”打海鸥,造成一只海鸥受伤。18时30分许彭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根据相关规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给予彭某某没收猎捕工具、罚款1500元的处罚。此外,大理市旅游文体广电局拟将该不文明行为上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纳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解惑之前有媒体报道了一名湖北籍男子在洱海边棒打海鸥事件后,引发了众多网友的愤慨,评论区被网友爆刷。
多名网友提到了“旅游警察”和“旅游黑名单”,希望这名男子被列为“不文明游客”。晚报记者针对网友们提出的疑问,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进行了咨询。
回应大理州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支队长张永春介绍,事发当天下午,大理市公安局发现网络舆情后,立即指派马久邑派出所出警,清查涉案嫌疑人。
其间有人拨打了“110”报警,因涉及野生动物伤害案件,“110”按野生动物保护和属地管辖原则,直接指派了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出警,“最终由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局查明涉案人身份,并由森林公安局对涉案人作出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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