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范冰冰名誉权纠纷案再度胜诉。被告因发布多条侮辱、诽谤范冰冰的微博及博文,被判在其微博首页上连续七日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费用16万余元。
此前,该网络用户曾因侵犯名誉权被判公开致歉、赔偿范冰冰相关损失,并因对范冰冰再度实施侵权行为而被主审法院加重判处。
标签:范冰冰,最新消息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四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4.com/article/2453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