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震惊敦煌市司法机关,公安、检察、法院等办案机关快审快结,履行侦查、审理程序。11月21日,敦煌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佘吉梁有期徒刑10年,但佘吉梁不服提出上诉。
办案机关查明,2011年11月的一天晚上,佘吉梁到洪喜章家中饮酒后留宿,至凌晨3时许,趁洪喜章、傈雯、傈芸姐妹熟睡之机,强行与这对姐妹发生性关系。当时,傈雯才11岁。此后至2013年6月底,佘吉梁多次在洪喜章家中、沙州镇出租屋、野外等场所与傈雯、傈芸姐妹俩发生性关系,其中多次是在洪喜章酒后酣睡之时。
佘吉梁最终会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可是,一对姐妹先被强奸后被诱奸并被他“霸占”一年半时间,她们的父亲却一直被蒙在鼓里还继续与佘吉梁称兄道弟把酒对饮,到底是谁酿造了这场悲剧?
自从事情败露,洪喜章感到屈辱、恼怒,冷静下来想一想,他也很自责。整个事件是因他而起,其中也夹杂着这个单亲家庭中潜伏已久的种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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