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分别是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指的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一般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进行划分。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中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广泛性、复杂性、综合性等特点。多样性体现在引起公共卫生事件的因素多种多样,比如生物因素、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各种事故灾难等。还有广泛性,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处在全球化的时代,某一种疾病可以通过现代交通工具跨国的流动,而一旦造成传播,就会成为全球性的传播。
公共卫生事件不但影响我们的健康,还影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许多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有关,例如地震、水灾、火灾等。另外,还有动物疫情、致病微生物、药品危险、食物中毒、职业危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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