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了呗。自办黑客培训网站“黑鹰安全网”,向会员提供黑客软件技术收取会费;自2005年起,招收收费会员12000多人,普通会员17万余人,收取会费逾700万元。
1、麻城市公安局在侦办中发现,嫌疑人长期在“黑鹰安全网”学习用于犯罪的黑客技术。经过半年调查取证和精心准备,去年11月26日,警方依法对“黑鹰安全网”进行了查封,一举抓获李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冻结涉案资金170余万元,扣押相关物证,彻底关闭涉案网站。据湖北省公安厅网监总队负责人介绍,该案是《刑法第七修正案》将非法提供黑客工具行为入罪后侦破的第一起典型案例。
2、《刑法第七修正案》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中增加两款作为第二款、第三款:“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10年2月6日,湖北省公安厅公布消息,以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为主要内容的国内规模最大的黑客培训网站“黑鹰安全网”被成功摧毁,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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