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平 ,男,汉族,1954年9月出生于广东,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 揭阳市委 书记。
2012年12月,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2013年7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16年5月16日,陈弘平涉嫌 受贿 、贪污、行贿一案,在佛山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被判死缓,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1年,被告人陈弘平利用担任揭阳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中共揭阳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3991.678万元。
2015年4月21日,揭阳市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在佛山市中院受审。佛山市检察院以涉嫌受贿、贪污、行贿三重指控对陈弘平提起公诉。庭审中透露的细节让人惊讶:陈弘平异常迷信,当揭阳市委书记期间,竟然相信风水先生的说法,为他选择一块“风水宝地”建造“寿墓”(民间为健在的活人建的墓地称“寿墓”,把人的发肤或衣物、生辰八字等葬入,以祈求时来运转)。
省纪委 专案组有关人员最近透露,查处陈弘平,就是从他热衷风水、使用公款为自己建造“寿墓”入手。原期望“寿墓”为自己带来好运,没想到最终只能“自掘坟墓”。
查案
声东击西,暗中调查
办案人员进驻揭阳,表面看是参与“三打”工作,实际上却是调查陈弘平有关问题
2012年的一天,正在揭阳摸查问题线索的省纪委派驻揭阳“三打”案件督导负责人,接到省纪委领导电话,急匆匆赶回广州。等待这位办案能手的,是关于陈弘平的举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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