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19时许,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发生冒烟。后经安检部门现场核查,该航班旅客经过安全检查,其携带的充电宝电池额定容量为5000mahx2,输出电压为5V,计算额定能量为50WH,标识清楚,符合民航运输标准。CZ6163后正常推出,过程未影响首都机场正常运营。
据了解,事发时飞机已经上跑道等待起飞了。目前,该旅客已经移交公安。另据飞常准数据,南航CZ6163次原定18:35起飞,实际起飞时间为20:48。
飞机违禁物品小知识get
【航班上充电宝自燃致飞机起飞被延误两小时 】之前,三星GalaxyNote7的电池爆炸和起火事件迅速引爆全球,国际航空组织和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对这款手机及电池纷纷say“NO!”。那么,究竟哪些物品不可以带上飞机呢?今天记者就带您一起扒一扒那些在飞机运输中的违禁品。
根据中国民航局的有关规定,乘坐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且不可托运的有以下物品:
1.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花露水等;
4.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5.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6.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7.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有:菜刀、水果刀、剃刀等生活用刀;手术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帐篷钉等;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超出可随身携带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此外,旅客个人用的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电子装置,包括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充电宝等,只能随身携带上飞机,是绝对禁止在托运行李中夹带的。
在此还要提醒旅客朋友们注意,每名旅客最多可以携带一个充电宝登机且飞机上是严禁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的。同时额定能量<100Wh的充电宝可以直接带上飞机,介于100Wh至160Wh的充电宝上飞机则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160Wh的充电宝是严禁带上飞机的。
7月31日19时许,南航CZ6163航班(北京-杭州)在滑行过程中,一名旅客的充电宝发生冒烟。后经安检部门现场核查,该航班旅客经过安全检查,其携带的充电宝电池额定容量为5000mahx2,输出电压为5V,计算额定能量为50WH,标识清楚,符合民航运输标准。CZ6163后正常推出,过程未影响首都机场正常运营。据了解,事发时飞机已经上跑道等待起飞了。目前,该旅客已经移交公安。另据飞常准数据,南航CZ6163次原定18:35起飞,实际起飞时间为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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