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百问十四>百科问答>河北承德一公交车与货车相撞,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河北承德一公交车与货车相撞,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2024-10-19 08:25:12 编辑:join 浏览量:590

河北承德一公交车与货车相撞,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每到夏天,天气多变,气温也非常高,是交通事故高发季节。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一辆公交车与一大货车发生碰撞后坠入山沟,公交车坠入山沟之后,汽车开始起火,冒起了滚滚浓烟,在几公里外就可以看见,周围的群众很多都在家里,有的在上班途中,他们见状也赶到现场做了力所能及的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很有可能是公交车起火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公交车的蓄电池短路,引起的火灾。

事故发生后,现场逃生的顾客和司机分别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现场群众则拨打了119火警电话,交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紧接着着当地消防部门的两辆消防车也赶到现场,立即开始了灭火行动,很快就将大火扑灭。而当地医院的急救车也随即赶到,将伤者抬上车拉往医院抢救。

消防救援站指导员称,截至中午12时许,车上10人全部救出,有9人送医。

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事故造成公交车内2名人员受伤,其余7名司乘人员正在观察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9月4日7时30分,兴隆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报警称,3路公交车在六道河镇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经现场初步调查核实:张某某驾驶冀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沿国道兴阳线自西向东行驶至六道河镇桲椤台村路段时,与前方顺向停靠在道路南侧马某某驾驶的冀XXX号3路公交车尾部相撞,致使3路公交车驶出路基外。公交车内共有司乘人员9人,全部撤离现场后,公交车线路起火自燃。事故发生后,兴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的通报得知,马某某驾驶的冀XXX号3路公交车在路边顺向停靠,按照规定车在路边停靠的时候,如果是在晚上需要打开双闪,白天是不需要打双闪的。由此可见马某某驾驶的公交车当时没有违章。而张某某驾驶冀HM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是撞在了公交车的尾部,把公交车撞到路基之外。

货车司机张某某对公交车的事故形成直接的因果关系,负有主要责任。主要原因是货车司机张某某的注意力不够集中,如果注意力集中,这样的事情就不可能发生。

不过现场到底是怎么情况,公安机关不可能向社会全部披露,至是简单介绍一下。具体的责任划分,还要交警部门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出划定。无论如何,这场事故叫人揪心,所幸抢救及时,没有造成重大伤亡。

标签:相撞,承德,公交车

版权声明:文章由 百问十四 整理收集,来源于互联网或者用户投稿,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处理。如转载请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baiwen14.com/answer/331993.html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