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娱乐圈发生了一件大事情,崔永元曝出范冰冰的4天6000万的天价合同,一时之间范冰冰被卷入了逃税风波。根据最新报道称税务局调查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还在不断发酵,这个消息出来之后引来了很多网友的围观!对于税务局调查范冰冰一事,你们怎么看?
范冰冰被曝逃税崔永元曝光范冰冰4天6000万天价片酬而起的“娱乐圈阴阳合同偷漏税事件”有了新进展。据《法制日报》消息,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该事件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后续由税务机关权威发布。连日来,崔永元怒怼范冰冰一事持续发酵。除了沸沸扬扬的个人恩怨,令人咋舌的天价片酬,明星通过“一阴一阳大小合同”公然偷税漏税等行业内幕也随之浮出水面,一时间成为引爆舆论的焦点。
事件发生后,《北京日报》及旗下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等新媒体第一个站出来呼吁,税务部门应该去查一查崔永元说的“那一抽屉合同”,给大家一个说法。
倘若崔永元曝光的大小合同确有其事,那么这件事的性质就不仅是明星天价片酬的行业乱象,更是涉及巨额税款偷漏的重大违法行为。而牵涉其中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面临的不仅是罚款,还可能是牢狱之灾——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崔永元怒撕范冰冰,或许只是揭开了明星避税逃税的“冰山一角”。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蔡道通教授认为,税务机关有义务将此作为重要的案件线索,查明是否存在这一阴阳合同的事实,范冰冰或者扣缴义务人是否涉嫌逃税?甚至,是否属于单纯孤立的个案,还是普遍存在的演艺界的“潜规则”。
如果是“潜规则”,那事情就更复杂了,有关部门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给出一种令人啼笑皆非的“逻辑”——默认“逃税”即是留住“税收”。
早时年间,远在中国和哈萨克斯坦边境线附近的霍尔果斯,就有个江湖诨号:“避税天堂”。为了吸引投资,这座正在加速建设中的边境小镇,享受着国家优厚的税收政策。
有媒体曾算了这样一笔账: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假如某影视公司年营业额1亿元,该企业一年需缴纳各种税额877.2万元。但在霍尔果斯,能节省税款近300万元。此外,对动辄片酬上千万的明星来说,霍尔果斯的个税优惠让此地成了“避税天堂”。
阴阳合同事件在发酵从2011年至今,来自内地的影视文化类企业在霍尔果斯注册的有1600多家,其中不乏范冰冰、吴秀波等影视明星所属的公司。据当地税务部门向相关企业公布的一项统计,每年至少有200家企业各自向霍尔果斯注册子公司转移2000万元以上利润。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杨珍增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对于霍尔果斯这类中央赋予的优惠政策,其他地方根本无法复制,因此其他地区可能会产生一些抱怨心理。
在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看来,霍尔果斯只是一例,把国家重点培育的经济重镇当做“避税天堂”的,肯定还有不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恐怕不少人因此生出“查的太严,人就跑了”的念头,还把它当成了看似“合理”的解释,自我麻痹。
不过,在法律和人心面前,任何“潜规则”都是没有市场的。否则,“黎叔”口中的组织何在?“六爷”嘴里的规矩何在?蔡道通教授认为,如果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阴阳合同这种情况存在,而不查处或者查处一部分,或者因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而没有发现这一情况,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有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或者玩忽职守罪。
要想彻底肃清行业乱象,除了税务稽查手段要跟上,更关键的还是完善法律法规、织密信用体系。只有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严重代价,践踏规则者寸步难行,心怀不轨者才不会蠢蠢欲动。
如今,无锡税务局调查范冰冰只是一个开始——如果明星偷漏税是一个普遍现象,那么就不能“点到谁就动一下”,雨过地皮湿,相关部门应该主动作为,严格履职。该调查的都要查,该打击的都要打,只有这样,才能做到社会公平!
范冰冰巨额逃税这件事被曝光之后很多网友都称不可思议,范冰冰的粉丝对这件事情也感到非常的失望,自己一直以来喜欢的偶像竟然是这种人。但是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还在调查中,现在真相还没有浮出水面,大家静候等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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