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联杯名额分配规则如下。
1、参加欧联杯资格是各国杯赛冠军,以及联赛名次靠前的球队。以西甲为例,联赛第五名与联赛第六名;而法甲联赛,是联赛第四名或者第五名。
2、在各国联赛排名系统排第7-9位的会员国可选派1队杯赛冠军加3队参赛,其他会员国可选派1队杯赛冠军加2队参赛,惟列支敦士登、安道尔及圣马力诺只可选派1队杯赛冠军参赛。通常会员国会选派联赛排名紧随参赛欧冠杯球队之后的球队,作为杯赛冠军以外的参赛名额,但英格兰及法国仍旧会预留一个参赛名额给联赛杯的冠军。同时,有3个第一圈外围赛名额会预留给欧洲足联公平竞技排名的优胜队伍。
3、一般来说,在各国联赛排名系统排名越高,其属下的球队可以参赛较后的外围赛,但除卫冕冠军外,每队仍最少参赛一圈的外围赛。而过去的欧足协第三级别赛事欧洲足联国际托托杯将并入新赛制而消失。往时当杯赛冠军已获欧冠参赛资格时,其名额由杯赛亚军补上,在新制下,杯赛亚军将不获参赛权,名额由在联赛排名高低顺序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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