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有项目是指在未来某个或几个事件发生或不发生的情况下会带来的收益或损失,但现在不发肯定是否发生的项目。 或有项目一旦发生便会影响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应给予足够重视,在评价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时要考虑其潜在影响。
财政部于2000年5月17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7月1日起在我国所有企业执行,准则的颁布,填补了我国会计准则中缺乏有关或有事项的空白,对或有事项的会计核算业务具有规范作用。 准则对"或有事项"定义为:"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国际会计准则(IAS10)定义为:“或有事项是指这样的一种状况或情况,其最终结果是收益或亏损,只有在一项或若干项不确定的未来事项发生或不发生时才能证实。”两者基本一致。 上述两个定义都涵盖了或有事项的四个基本特征: 1.或有事项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说明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客观存在,只是其结果对企业产生有利影响还是不利影响或影响程度现在不得而知。 2.或有事项的结果是不确定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在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另一方面表现在或有事项的结果即使可以预料会发生,但具体发生的时间或发生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发生的事项确定。 4.影响或有事项结果的不确定因素不能由企业控制。 或有事项依据其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或有利得和或有损失。(1)结果可能减少负债或获得资产的或有事项为或有收益,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收益,所以称为或有利得,相应形成的企业资产则称为或有资产。或有资产的特点:①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产生;②结果具有不确定性;(2)结果可能发生负债或减少资产的或有事项,可能会给企业带来损失,所以称之为或有损失。或有损失并不就是指或有负债。《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中将“或有负债”定义为:因过去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因过去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可以足够可靠地计量。可以看出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另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特殊之处在于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者是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特征
(1)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
(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3)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
或有负债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由此可见,或有负债包括两类义务:一类是潜在义务,一类是特殊的现时义务。
或有资产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资产。
企业已经获得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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