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江监狱地处赣江中支末端北部与鄱阳湖西南岸交汇处,外称江西朱港农场。
始建于1962年10月,占地面积22.9平方公里,实有农田2.5万亩,隶属于江西省监狱管理局。监狱下设19个科室、15个押犯监区、1个功能监区、5个企业科室、3个农业分场、2个子公司、1个加工服务中心。
扩展资料
一、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的对象包括:
1、亲属;
2、监护人;
3、经监狱批准的其他人员。
二、罪犯亲属或监护人来监狱会见罪犯,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监狱发给的会见证。首次会见的,凭监狱发的《入监通 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除外)、户口簿、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与罪犯关系的证明文书及一寸免冠照片,办理会见证。
三、罪犯会见一般每月一次,每次会见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三人。
四、罪犯会见时可以接受以下物品:
1、必要的学习用品和内衣裤袜;
2、会见人按规定送给罪犯的钱款。
五、会见人在会见时不得私自传递信件、物品;不得扰乱会见场所秩序;不得使用隐语、暗语或者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
六、会见人进入会见场所,应当接受安全检查,遵守监狱有关管理制度。
七、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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