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授能说出这样的方法可以肯定的说,他枉读了这么年书。谁人不想子女成群,儿孙满堂,只是各种原因不能为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厦大教授的经济收入和福利。
我认同厦大教授的观点。对有生育能力而不生儿育女的夫妇进行惩罚,是体现社会人人平等、个个担责!
我认为:
生儿育女,既是养儿防老、积谷防机的需要(当自己年迈体弱不能自理后,能得到自己亲生骨肉亲情呵护关照,让自己有尊严的老去)。
生儿育女,是国家发展强大、社会文明进步、家庭美满幸福的必然!
生儿育女,是每个人成熟象征!是人生必须经受的人生考验承,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家庭担当!
从狭义上来说,人生享受家庭幸福和天伦之乐,就是上有老下有小儿孙满堂。因此,每对夫妇应该把生儿育女当作是家庭"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责无旁贷任务来完成。
从广义上来讲,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民族繁荣、国家强大是炎黄子孙担当!因此,生儿育女不仅体现在每个公民有家国情怀上,而且体现在自己的人格尊严上!
作为正常有生育教养儿女的夫妇,都应该尽到为人父母责任,不能因为自己贪婪享乐而放弃生儿育女责任担当!
本文原创人:周广容
厦大教授说,对于不生孩子的家庭要进行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
能不能不要这么肝经火旺地对待生育问题呢?
生育问题,说白了生不生孩子,是一个人生自由权。个人意愿起着主导作用。
比如张三明明输卵管都堵了,还要斥巨资搞体外受孕,非要加塞造个人挤来这世上?
(图片来自网络)
比如李四严防死守,即使意外受孕,忍痛遭罪也非要堕胎,断绝母子关系?
从避孕不育到多生滥生,真理与谬误往往只差那么咫尺一步。
这也处罚那也处罚的,分明与现代人文相去甚远,背离了人性化管理的原则。
君不知,在这些不生孩子的家庭中,一部分夫妻仅是由于生理原因而无法生育。另一部分夫妻才是由于心理原因自觉自愿不生育的丁克家庭。
作为处罚者,要怎样去区别世上那些因主观、客观各种原因导致不生孩子的家庭呢?
有的人看着就是活蹦乱跳,啥都正常唯独稀缺生育能力;而有的人生育能力爆棚却极度缺乏生育欲望?
既然老天爷都不嫌弃,一视同仁地允许有生育能力与无生育能力的人都可以来这人世间旅行一趟,允许大家生不知所踪(人类起源),去亦无迹寻(人类归宿),作为管理者又如何有能力逆天行事,非要让大家每个人每对夫妻每个家庭都要在人世间繁花盛开硕果高挂?
提出这种幼稚无理处罚建议的,难道真的是一流学府的一流教授吗?
对此保留我的怀疑。
(图片来自网络)
作为教授,学富五车之人,应该早已觉悟,应该明白,那怕贵为教授之身了,在大自然面前,人生一世,仍如草木一秋。
犹如那句久负盛名的诗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也应了那句传世经典: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是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
对于有些人来说,人生已是如此艰难,处罚就不要张口就来了吧?
我以为,这个问题提的没有道理,有的人不想有孩子有自己的多种原因,国家更不得有规定,否则就是侵犯了人权!
挑动事端!
这样的人也叫“教授”?语不惊人死不休,只能叫“叫授”!
生育权,生是公民权利;不生,也是公民权利!奖励生育可以,不生,你有什么权利惩罚呢?
如果这个教授搞行政,绝对懒政,不分青红皂白搞“一刀切”!
试问,不能生育的,你还强行检查,强行生育吗?强行惩罚吗?不能生育的女性岂不是连生存权利都没有了吗?我们国家可不允许DY的哟!
生育权是不是人权?国家可以采取税收优惠、生育补贴等来提升生育率。但不可能强制结婚强制生育。
教授缺心眼。
不可能
生娃是权利,不是义务和责任!
一句话:生育自由!
这样的教授说话不动脑子,没水平、没良心,还是抓起来训诫训诫吧,免得祸国殃民!
对!没理由不生小孩的该罚,这是对社会负责,非人权,那是你没有负起那个责任,所以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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