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论主要观点如下:
1.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
2.实践的观点主要包括:
(1)实践决定认识。坚持了这一点,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唯物论。包括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目的、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认识会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化发展和推移。对事物的认识必然经历一个不知到知,有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有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坚持了这一点看就坚持了认识论上的辩证法。
(3)实践使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社会历史性、主观能动性的特征。
(4)人是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历史领域,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
这些内容构成了实践论的知识架构。
《实践论》是毛泽东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代表著作。写成于1937年(丁丑年)7月。由于中国共产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思想,使中国革命在1931~1934年遭受极大的损失。
《实践论》就是作者借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观点揭露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主观主义错误而写的。这篇著作原是作者在延安抗日军事政治大学讲授哲学时的讲义中的一部分。1951年收入《毛泽东选集》第 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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