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做3次比较好。
第一次超声检查:在孕68周,主要是排除或及时发现异位妊娠(宫外孕)或异常妊娠(葡萄胎等,了解胚胎是否存活;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孕1114周,主要是做胎儿t测量,结合孕妇血清血检查,评估胎儿染色体异常的风险度;第三次超声检查:在孕1824周,主要是系统筛查胎儿发育及诊断胎儿致命性畸形,包括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单腔心、致命性软骨发育不全。此次超声检查尤为重要,因为,胎儿发育至这个时期,胎儿在子宫内所占的空间不太多,活动的空间较大,胎儿的活动较为舒展,超声可以通过多个观察角度观察到胎儿大部分的器官形态结构,筛查排除胎儿畸形;
第四、五次超声检查:在3238周,排除一些在妊娠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了解胎儿的位置、胎盘位置及成熟度、羊水的多少等;判断胎儿有无脐带缠绕、绕颈几周及绕颈松紧等情况,而且还能了解脐带的血流情况,评估胎儿宫内的安危。
对临床医生选择分娩时机及方式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指标“以上谈到的是一般的情况,如孕妇有高危等因素或其他的合并症,检查次数可能还要更多”专家指出,例如孕妇合并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有不良生育史,或有阴道流血、胎儿发育异常等情况的,则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遵循产科医生的建议随时申请或及时进行超声检查以确保胎儿和孕妇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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