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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3章解释

2024-07-08 10:16:41 编辑:join 浏览量:617

路加福音3章解释

10~11.约翰的教训被犹太人的领袖们所拒绝(七30),却引起其它人发出问题来。人们要知道他们应该做甚么。约翰的头一个答复是特别实际的︰百姓应将他们所有的东西与那些一无所有的人分享。衣裳(chitōnes)可能是「长衣」,通常是穿在外袍(himation)里面,但也经常穿在外面为要保暖(可六9),或者一个人也可能拥有额外的一件长衣。

12~13.罗马人的课税制度,是将收税权承包给出价最高的投标人。得标之人要按照他所出的价钱缴给罗马,但他可以征收更多的税金,以供一切开销,并获得合法的收益。但他会有很强烈的试探,想要横征暴敛、远超所需,将余额中饱私囊。这就激起民怨,尤其是在爱国心很强的人们当中,他们无论如何都不喜欢看见犹太人藉着为罗马征集税收而帮助罗马人。遂产生一种恶性循环︰他们超收越多税金,就越遭人恨恶;他们越被人恨恶,所收的税金也就越多。来约翰这里要接受洗礼的税吏是为租税承包人运行收税工作的人(或者是较小的独立承包人,Schweizer),并不是租税承包人本身。约翰的讲道说服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使他们知道自己正在做的事是错误的;他们想要藉着洗礼表白他们悔改的心。约翰给他们的忠告是︰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

14.路加并未说明兵丁究竟是犹太人或罗马人。大部分人都同意他们可能是犹太人,有些人还认为他们与税吏朋比为奸,支持他们,使他们能以进行征税的工作。无论是哪一种情形,他们总是比一般大众站在更有权力的地位上。当军队用暴力,或假藉命令来掠夺百姓时(军人的特色就是掠夺),百姓们不可能获得补偿。译作讹诈人的这个字是很逼真的字眼,其字面意义是「装模作样」;有人推测这个字原来是指告发人从亚提卡(Attica,希腊的一个地区,以雅典为中心)输出无花果(这是被禁止的行为),但这个和其它的提议都可不予考虑,「只是臆测罢了」(LSJ)。约翰告诉兵丁们不可利用他们的地位而胡作非为,反倒「要以你们的粮饷为足」(吕译;和合︰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这是带有广泛意义的命令。要注意的是︰约翰并未叫任何一种职业的人离开他们的工作,他乃是要他们在这工作上秉公行义。

15.这些行动启人疑窦,到底约翰有没有可能就是基督呢(参,约一20、25)?弥赛亚的盼望到处流传着,而约翰的这些行动令百姓们惊奇,猜测他究竟是否有可能就是他们所期盼的那一位。

16.但约翰却断然否认这个念头。他说明两点︰他是比另一位尚未来临之人渺小的,他的洗礼也同样较不具重要性。约翰说︰后面要来的这一位,能力比我更大。他带有完全的大能,超过约翰。论到分量的问题,约翰说自己不配给他解鞋带。巴勒斯坦的教师是不收酬劳的,但学生习惯上会用很多的服事表达他们的感谢。有一份拉比语录(以其现存形式看来,日期约在主后二五○年,甚至可能更古老)说︰「奴隶为他主人所做的每一项服事,门徒都要为他的老师做,除了替老师解鞋带之外」(SB, i, p.121)。解鞋带是太过分的一件事了,但约翰却明确地选择这件被拉比视为对门徒来说是太卑贱的事,作为他所不配去做的事。这是真正的谦卑。

约翰所指出的另一点是︰他自己的洗礼是用水,但能力更大的那一位却是要用圣灵与火……施洗。这第二个洗礼显然是隐喻式的,这说法是象征︰那位能力更大的,将要丰富地赐下圣灵来。有些人认为这里提及的火是圣灵的同位语,「圣灵的火」(Harrington),有些人更主张其功能是在于试验(Creed),另有些人则说是审判。上下文支持最后提及的这一点,卜朗理(W. H. Brownlee)注意到在死海古卷中有一段,提及末世的审判之火,他认为是可以支持这个解释的143。但是,这句话中,受圣灵的洗和受火洗的是同一班人(在希腊文中,一个 en 用在这两种洗上)。最好的看法似乎是︰约翰是在说弥赛亚信息的积极面与消极面。那些接受他的人将要得着洁净,像是被火洁净一样(参,玛三1及下),并且要被圣灵所刚强。

17~18.继续发展审判的主题。当榖粒剥离它的壳(就如用牛践踏)之后,必须经过簸扬的过程,把榖粒和糠秕一起迎风扬起,风会把糠秕吹走,但榖粒却掉落下来。簸箕(ptyon)是用来摇动震荡榖粒,把它抛向空中的耙或铲子。藉着这个方法,禾场就可以被扬净。麦子要收在仓里,但糠却要用不灭的火烧尽。这强烈的语句强调审判的必然性和彻底性。路加退出这个段落时,还附带说约翰还传讲了许多诸如此类的话。要注意他把约翰传福音包括在这里面。乍看之下,审判并不是太好的信息,但它却是福音的构成要素。除非我们能确定邪恶至终要被彻底推翻,否则就没有终极的好信息。

19~20.约翰是个不畏权势、公义的传道人,他为了分封的王希律娶兄弟之妻而责备他。希罗底是亚利多布(Aristobulus,大希律之子)的女儿,是希律安提帕的侄女,嫁给另一个叔父希律(译注︰名叫腓力),是个无官职的平民。希律安提帕逼希罗底离开她丈夫,嫁给他,而他自己也休掉他的妻子。这是一件非常不道德的行为。路加还提及希律所行的其它恶事(马太和马可并未提起),并且继续说他在这一切之外,还加上了这件「极恶之事」(Marshall)︰把约翰囚在监里。我们从约瑟夫可以知道,这监牢是在马盖尔斯(Machaerus)堡(《犹太古史》XVIII.119)。路加所写的并不是按照年代顺序的,因为在耶稣职事的早期,约翰仍然继续在工作。他只是退出了他的约翰故事,然后就把中心放在耶稣的职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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