邑国(拼音:yì guó )是古代大夫、诸侯的封地,不是特指某国。
《易·谦》:“利用行师征邑国。” 高亨 注:“邑国,大夫之邑,诸侯之国。”
邑国就是诸侯国,狭义上主要是指中国历史周朝时分封制之下由中原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天子对封地的称呼,也被称为“诸侯列国”、“列国”;封地君主最高统治者被赐与“诸侯”的封号。
广义上指封建时代(封建社会)及其以前人类文明时期共主(天子、皇帝)对其家族、功臣给予的封地,直至宣统退位以后,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取消世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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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灭亡之前,诸侯各国大多一直服从周天子,《吕氏春秋·观世》谓“周之所封四百余,服国八百余”。
东周时,代表中央政府的周王室对诸侯的控制力很弱,实际控制区只剩下几百里,周朝遂进入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不断兼并小型、中型诸侯国,战国时期只剩下七个实力较强的大型诸侯国,称为战国七雄,另有泗上诸侯等小国,战国晚期时仅剩七雄,中小诸侯不复存在。
战国末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时,秦国是周朝最后一个诸侯国,秦始皇本人则是周朝最后一位诸侯的宗子。卫国是周朝最长命的初封诸侯国,秦朝建立后仍然存在,最后被秦二世所撤销。
中国历史自汉朝开始直至清朝,均不同程度实行分封制,其中汉朝郡县制和封国制两种行政制度并存,即郡国并行制,但“国”属于行政区划,和郡行政地位相同,期间伴随朝廷中央政府的强弱,权力发生变化。
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作为行政区划。汉朝诸侯王和列侯的封地均称国。汉初,大的诸侯王国可以下辖十数郡之多,侯的封地一般为一县大小,也有封一乡的。
这个时候,诸侯王自治其国,拥有自己的政府、官吏、军队,甚至自己发行货币,俨然是国中之国。而列侯对于自己的封国只是拥有征税的权力。
汉以后,诸侯王和其他受封爵的人只在名义上有封国,曹魏、晋朝、刘宋在某些地区还有行政区划上以及行政序列上的封国,但与郡县没有区别,只是长官称为国相,而不是太守、县令。南北朝后期,封国名实俱废。
从唐玄宗开始,封爵的人只能按照爵位大小在政府领取俸禄,不得直接向封地上的人民征收赋税。西魏、北周开始延至唐朝、宋朝,许多宗室与贵族被封为亲王、郡王等藩王,亦称诸侯,但大部分没有实权和封地(地方行政区划没有国一级),只有虚名。
但到了明朝,诸侯握有兵权,用以御敌,明太祖死后,传位建文帝,强大的诸侯燕王朱棣,就起兵夺位,是为靖难之变。
到了清朝,诸侯分封上便吸取了明代的教训,除了不滥封爵位外,还严格规定受封王爵应该赐予的土地数目,而且受封土地主要是从内务府经营的皇家土地中拨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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