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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格格共有五个等级,那格格们的等级究竟是如何划分的?

2024-06-10 22:07:38 编辑:join 浏览量:575

清朝格格共有五个等级,那格格们的等级究竟是如何划分的?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是有很严格的等级制度的。这一等级制度不仅体现在社会上,就连在皇宫里面都有着很严格的宫廷制度。清朝是我国历史上存在时间很长的一个朝代了,在当时的清朝宫廷里面,格格们一共有五个等级,他们之间也有十分严格的等级制度,那么问题来了,他们之间的等级是按照什么标准划分的呢?

先来说一下这五个等级的格格。

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综上可以看出,格格们之间的差距相对而言还是很大的。

再来说一下这些称号在历史上的演变的历史。

太子和诸王的女儿也封郡、县,但不能称为公主,太子的女儿为郡主,诸王之女为县主;明清两代亲王的女儿为郡主,郡王的女儿为县主。唐高宗是专门下诏书规定,皇帝的女儿出嫁教“出降”或“下降”,而诸王之女出嫁只能叫“适”,娶公主称“尚主”,娶诸王之女只能叫“娶”。

综上所述,格格们的等级其实从很久的时候就开始有层次了,只不过到了清朝的时候,划分的更加的细致了。

亲王之女,封为“和硕格格”;世子及郡王之女,封为“多罗格格”,固山贝子之女,嫡福晋所生女封“固山格格”,镇国公、辅国公之女,嫡福晋所生女称“格格”为乡君。

清朝前身“后金”初年,国君(即“大汗”)、贝勒的女儿(有时也包括一般未嫁之妇女)均称“格格”,无定制。例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长女称“东果格格”,次女称“嫩哲格格”。

从上到下分别是亲王女儿郡主,世子之女县主,贝勒之女郡君,贝子之女县君,国公之女乡君。

“格格”遂专指王公贵胄之女的专称,分为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

标签:格格,等级,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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